湖北经济学ζ院法商学院2017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一、总则
2、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国标代码:13251)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实施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历教ω 育的独立学院,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藏龙岛开发区杨桥湖大道8号,学校网址:http://fsxy.hbue.edu.cn/。
4、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纪检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ㄨ会各界的监督。
5、学校成立由校长和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并设立招生办公室。
7、招生办公♂室为学校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8、学校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科学、合理地编制招生计划。
9、录取体制
10、录取方式
11、调档比例
12、专业分配
(2)考生所报专业都无法满足时,在考生专业志愿服从々调剂的前提下,调剂到未录满专业,若不服从调剂,作退◥档处理;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未明确表示是否服从专业调剂的,视为服从专业调剂;所有□专业志愿为空时,视为考生认可我校当年有招生计划的任一专业,在有专业志愿考生专业安排ㄨ完后再进行专业分∮配,调剂到未录满专业。
13、政策加分
14、外语语种
15、应、往届生,男、女性别要求
16、考生不良行为记录№参考
17、艺术类专业录取
18、烹饪与营↓养教育(本科)和烹调工艺与营养(专科)专业属湖北省自▲主招生试点专业,遵循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只录取填报了该专业志愿的考生,按照湖』北省招办相关政策录取。
五、体检要求
六、新生入学
22、新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准考证和录⌒ 取通知书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我校将按照各省(市)招办规▓定时间内将未报到考生信息报各省(市)招办,省(市)招办将未报到考生的录取信息予以注销,被注销考生将取销录▽取资格,不能参与补录。
七、收费标准、奖学金及资助
25、按相关政策≡规定,建立政策性助学、实践性助学、爱心助学和特色助学体系:品学兼优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评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享受学费减免、参加勤工助学∩、申Ψ请临时困难补助等。
26、学校充分尊重在校学生选择专业、课程、学习时间与学习方◥式的权利,本科学生进校后在第二学期、第三学期有两次申请转专业◆机会,专科学生进校后在第二学期有一次申请转专业机会,我校在不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满︻足学生转专业需求。
27、学生按照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完成规定的学分,准予毕业,颁发“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十、附则
30、本章程自印发之日起生效。学校原有的招生工作文件、规定与本章程相冲突时,以本章程为ξ准。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7-81977209、81972078、81972256
学校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杨桥湖大道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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