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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2016年普∑ 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学校概况

                  (二)办学性质:省属公办

                  (四)办学层次:普通本科、普通专科

                  (六)办学情况:

                  第三条 学校地址:象湖校区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与康√庄路交叉口;龙子湖校区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北路22号

                  学校总占地面积1476.50亩,建筑面积58.69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2901.70万元,馆藏纸质图书近198.34万册,电子图书98.23万册,纸质期刊2600种,电子文献数据库23个。学校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大大提高了■教学、科研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ㄨ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全面推进教育部“阳光工程”建设,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设立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中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学校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由学校纪委、监察处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纪委书记任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组长。

                  第三章 招生计划、入学考试、学制、毕业证书

                  招生计划主要有两个发布渠道:一是由相关省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我校通过学校々招生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学校本科学制四年,专科学制三年,国际教育学院部分专业和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的全部专业学制两年。

                  第四章 录取原则和办法

                  第十四条 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凡投档到我校的考生,身体达到相关专业要求,按“专业清、志愿清”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如果考生所报专业已满,在服从专业调剂的前提下,根据考生分数的情况调剂到其他专业;对所报专业已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予以退档处理。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依次考虑语文、数学、英语和综合单科成绩高分者。

                  第十六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学校原则上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但对生活不能自理,导致不能正常完成学业的考生,学校可不予录取,或在无任何资料显示该生生活不能自理的情况下被录取后也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其它

                  旅游英语(航空服务英语方向)、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汽车性能检测方向)、汽车车身维修技术(汽︼车美容方向)、汽车营销与服务、汽车营销与服务(二手车鉴定与评估方向)五个专业为校企合作专业,旅游英语(航空服务英语方向)学费3300元/年,另需收取6000元/年的企业服务费;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汽车性能检测方向)、汽车车身维修技术(汽车美容方向)、汽车营销与服务、汽车营销与服务(二手车鉴定与评估方向)四个专业学费3600元/年,另需收取企业服务费5400元/年。

                  第二十条 学校选拔能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法规、政策水平高、工作能力强、能吃苦耐劳的教师和干部参加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十二条 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四条 学校招生章程以教育部“阳光信息㊣ 平台”发布的为准。

                  象湖校区联系方式:

                  传真:0371-85305922

                  网址:www.hacz.edu.cn

                  咨询电话:0371-69303623 86675800

                  邮箱:zhaoban0903@163.com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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