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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城市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校全称:贵州城市职业学院 学院国际代码:12850

                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党委部门和有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查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贯彻落实,招生录取公开、公平、公平,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2015年贵州城市职业学院招收专科生人数按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分专业计划见各省招生目录)。

                第六条 面向生源省招收2015年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中职单报高职█考生,实行考生自由报考,录取分数标准执行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专≡科录取分数线。

                第八条 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〇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条 学院以省级招生办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在120%投档№比例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 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三条 学校将严格执行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优秀学生★鼓励办法:品学兼优贫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2500-3500元/学年、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贫困学生可在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8000元/学年;

                第六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学院招生办电话:(0851)83660350 83660355 83872015 83872017 83870007(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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