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财经学院商务学院招生章程(2010年)
第一条贵州财经学院商务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审批,由贵州财经学院按新机制和新模式举办,以经济学、管理学学科为主体,兼有法学、文学、理学、工学等学科的独立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鹿冲关路276号
第三条2010年艺术类专业新生在贵州省贵阳市瑞金南路121号(贵州财经学院艺术学院)报到学习。
1、根据我校」专业培养要求和教学计划,考生入学后的外语课程为英语。
3、艺术类专业:
(2)考生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第三批本科艺术类(非师范类)最低录取投档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较高的考生。
1、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 体制,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录取。
3、录取批次为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提前批次(艺术类)和本科第◣三批次;最低录取投档分数●线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划定的提前批次(艺术类)和本科¤第三批次录取投档线。
5、我校不设置非第一志愿分数级差,录取按照志愿优先方式,依次录取。(江苏考生按照江苏省有关规定,考生进档后的排序办法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方式。)
7、同等志愿顺序且总分相同时,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优先录取英语单科成绩高的考生,如果英语单▼科成绩仍相同,优先录取数学单科成绩高的考生;其他专业优先录取数学单科成绩高的考生,如果数学单科成绩仍相同,优先录取英语单科成绩高的考生。
9、进档考生在录取期间无正当理由的退档申请,学◥校不予受理。
11、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经查实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学籍。
第七条收费标准:严格执行贵州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
学校对贫∑困生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社会专项资助基金等进行资助←。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鹿冲关路276号
联系部门:贵州财经学院招生就业处
第十条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网址:http://www.gzif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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