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建职业¤学院2007年普通高校Ψ 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广州城建职业学【院 代码: 14136
三、办学性质:民办
五、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七、录取
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院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
录取的新生必须政治思想考核合格■,高考体检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要求,某些专业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在公布招生计划时公布对身体条件的要求。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经复核,发现政治思想、身体条件不符合标准者,按国家招生规定予以〓退学。
高考录取时,首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才录取第二志愿和后续志愿的考生。
在分专业录取时,根据招生计划、提档考生≡的志愿、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的原则进行录取。录取时在总分分〒数差15分之内,参考〇下列因素:1、各专业的相关科目成绩;2、考生的院校志愿和专业卐志愿;3、英语单科成绩;4、高中阶段的表现和成绩。
艺术专业,对术科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在文化分达到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可优先录取。
录取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按照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九、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传真:(020)87975777
电子邮箱:gdchengjian@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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