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中医学院2015年本▓科招生章程
学校概况:
录取规则:
2. 学校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由学校招生部门具体负责执行。在录取中,按教育部以及各省(市、区)教育厅、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行使和履行学校的权力、责任和义务。
4.对符合录取条件和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分数优先、专业志愿平行”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专业科目成绩优良者优先录取。对填报专业志愿已满,同时服从专业调剂的,学校将根据分数调剂到尚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对总分偏低或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卐退档处理。对考试科目、录取规则有特殊要求的省份(如江苏等),按照该省相关规定执行。
6. 作为贵州省“卓越中药师教育培养计划”首批实施单位,开设“卓越中药师培养计划”实验班。“卓越中药师培养计划”实验班不设单独招生,中药学专业新生入校后,经择优遴选进入该班学习。
8作为贵州省“卓越中西医结合临床人才培养”单位,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开设“卓越中西医结合临床人才培养”实验班。实验班不设单独招生,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新生入校后,采用择优遴选的方式,进入』实验班学习。
10. 少数民族预科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和国家民委有关规定执行。录取的预科学生必须先进行为期一年的文化学习,学习成绩合格并通过考核后可升入本科专业就读。
12.学生入学后,若发现所提供的高考录取材料有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严格按照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的权利;有参加或组织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学生团体及课外科技文化、体育等活动的权利。学生在校期间对学校处分或处理决定有异议时,有按照相关规定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的权◥利。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阳中医学院毕业证书,同时以此具印;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咨询及联系方式:
电话:0851—88233050 传真:0851—8823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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