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ξ 招生章程
一、学院全称:广西职业技术学院
三、办学地点: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明阳工业区(唯一校区、毗邻南宁吴圩国际机场)
五、办学类型:国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七、学院概况
学院位于南宁空港经济区,风景秀丽,占地1166亩。现设有8个教学系Ψ部,是一所集建筑设计、机械汽车、工商管理、电子信息、财经、艺术传媒、生化、现代农业、食品等十个专↘业大类60个招生专业,一、二、三产类专业协调发展的▓综合性高职院校,目前有来自全国23个省市(区)的全日「制在校生12800多人。办学50年来,学院秉承“以德立人、以技立业”的校训,已为社会培养5万多名各类人才,并连续12年被评为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八、招生计划
九、收费标准
(一)学费:艺术类专业:8000元/年·人;计算机技术类专业:6000-7000元/年·人;财经、管理、外语类专业:6000-7000元/年·人;电子机械类专业:6500-7000元/年·人;食品类专业:6000-6500元/年·人;农科类∞专业:4000元/年·人。
(三)书费:预收书费500元/学年·人,按实际支出结算,多退少补。
(一)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统一组织下,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招生体制,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的择↙优录取原则。
(三)男女比例要求:不限。
(五)艺术类专业成绩:不实行单独专业术科测试,使用各省区(市)艺术术科专业统一考试合格成绩。
1.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市)或批次,实行“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3.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相近专业或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按退档处理。
十一、单独招生
十二、新生入学和入学复查
(二)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院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为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不断完善“奖、贷、勤、助、免”的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广州助学金、广西区政府奖学金、学院专业助学金和优秀奖学金等。
1.学院对具有学籍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修完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将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并由教育部监制和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广西职业技术学院”。
3.毕业生就业实行○学院推荐、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并按国家普通专科毕业生就业政策办理有关手续,使用统一签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十五、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十六、我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代理招生工作。
学院地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 明阳工业区广西职业技术学院,邮编:530226
传真:0771-4213255
Email:zsb@gxzjy.com 网址:www.gxzj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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