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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卐主页

                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学院全称: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本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上级主管部门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学校代码为:13640。

                在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完成学业且成绩合格的学生,可获得由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颁发的国家统一印制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我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六条 我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ㄨ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其成员由学院领导和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组长由学院领导担任。

                第八条 我院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全程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九条 2015年我院→本科招生总计划为1800人。我院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数及有关要求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法学、汉语言文¤学(含高级涉外文秘方向)、编辑出版学、烹饪与营养教育、信息管理与信々息系统、市场营销(含汽车营销与服务方向)、物流管理(含集装箱运输管理方向)、旅游管理专业为13000元/年/生。

                英语、印度尼西亚语、泰语、越南语、安全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为14000元/年/生。

                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为16000元/年/生。

                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加分幅度不得大于20分的规定,我院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小于、等于20分的政策性加分;加分值大】于20分的,我院一律认作20分。

                第十三条 本科专业录取时专业安排原则:录取时,所有进档考生按总分排队,按志愿专业↓优先原则,优先满足高分学生的专业志愿。在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无政〗策照顾加分的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同等条件下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和英语单科成◥绩。不录取既无专业志愿,又不⌒ 填报专业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

                在我院投档线上按专业志愿录取过程中,因生源不足、且无专业志愿考生调剂录取时,将视总体生源情况,在省级招生部门的政策范围内申请适当调低投档分数线,或申请调整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要求:艺术类各专业,在文化成绩合格的前提下,原则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和英语单科成绩。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身体匀称、口齿清晰。

                第十八条 凡投档到我院的考生,只要其专业服从调剂、体检不受限、且我院同批次招生指标未满,均可获录取@。

                第二十条 英语专业需要口语考试成绩;其他专业外语语种均为英语。各专业男女比例不受限制,民族成份不受限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二十二条 普通民族预科班面向广西区内的少数民族高考考生,根据广西相关招生录取政策进行录取。预科阶段学费标准为3800元/年,集中在广西民族大学预科教育学院补习一年高中文化。预科阶段结束经考核成绩合格者,根据其综合成绩,参照志愿,第二年直升我院本科相关专业学习。

                第二∮十四条 学院为充√分完成国家招生计划任务,对已投档考生将进行电话确认,其中对于因个人原因确需放弃录取资格者,经学▃院确认、同意后,予以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五条 新生报到后,我院将对新生进行复查。对于在高考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中以弄虚作假的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新生,我院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退回户籍所在地。

                第二十六条 学院网址:http://xshxy.gxun.edu.cn,招生咨询电话: 0771-3265060、15994452825,招生监察电话:0771-3260302,招生办公室电子信箱:xshxyzsb@163.com,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Ψ鹏飞路北段1号(大学西路158 号), 邮政编码:530008。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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