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 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章程。
学院全称: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院校代码:12382)
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招生办公室电话: 0771-3249851、3246471(传真)
二、招生计划
2、招生计划:2010年计划招收大专层次全日制高职新生3000人。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三、收费标准
四、学生资助
1、国家普通高校学生助学贷款(可到当地教育部门申¤请生源地贷款,最高可贷6000元/年/人)
3、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
5、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3000元/年/人
7、实施广西大石山区特困村屯贫困家庭子女职业教育试点工程,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广西32个大ㄨ石山区县2010年新生,每人每学年可获1500元资助,连续资助2年。
五、录取规则
2、外语语种:所有专业的高考外语语种均为“英语”,录取后不进行面试。
4、身体健康:录取的考生身体必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身体健康条件不符合原录取专业要求的,将转换就读其他专业。外语类专业的学生如参加我院与境外院校合作办学需要出境出国时,身体健康情况要符合相关条件。
(1)对于进档的考生,根据考生成绩各专业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3)对于根据所填“部分服从专业调剂”仍不能满足录取条件的考生,将根据考生“全部服从专业调剂”志愿,调剂︻录取到尚未录满的专业。
6、结果公布:录取结果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应用越南语、商务英语和应用泰国语等三个外语专业统一安排国外留学半年。在国外留学半年的费用分两部分收取, 即本院收学费300元,留学费用按所在留学国学校的收费标准收取。办理出国护照、体检等费用自理。
1、毕业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由学校发给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
八、解释权属
本章程由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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