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民族师范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 则
第二条 学校☆的全称是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学校代码为10604。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江州区佛子路23号,邮编:532200。
第四条 本章程仅适用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我校招生工作。招生办是学校常设机构,负责处理日常招生事务。
第三章录取ㄨ原则
第八条 录取方式: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
第十条 投档办法:按各省←制定的比例投档。
第十二条 报考艺术类考生,必须符合学校招生条件要求,参加术科考试且成绩合格。艺术类→考生成绩双上线(文化、专业)后(甘肃省、贵州省、湖南省、江西省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校考,且取得校考合格证书),根据专业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口♀语测试,同等条件下,专业口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录取。
第十六条 男女生比例及民族成份不受限制,认可各省的少数民族加分政策。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学校招收的少数㊣民族考生比例在65-70%左右。在生源充足、高考总分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录取少数民族考生;但报考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不受民族成份限】制。
第十八条 我校将在校园网上开通录取结果查询,并尽快将由校长签发、加盖本校校章的录取通知书给新生寄发。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我校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第二十』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 入学时必须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时间缴纳学杂费。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校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和崇左市物价局核定的当年收费标准执行收费。
1.学校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
3.学校建立了较完善的“奖”、“助”、“勤”、“缓”等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〇有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五章咨 询
1.学校招生办▲电话:0771-7870718、7870505。
2.学校招生办电子信箱:nzzsb@163.com
4.招生网址:http://img.29nh.net/images/zhaoshengzhangcheng/7265 第二十四条 凡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本、专科生,德、智、体考核合格@,符合本校本、专科生培养方案和培养目标要求的,由学校统一颁发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全日制本、专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广西民族师范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八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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