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普通高校招ω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公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直属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管理。
学院代码:14512
办学类型:国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91号邮编:530007
第五条面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收ξ参加普通〓高考的各民族考生,2016年招生专业(方向)14个,计划招收全日制高职新ζ 生2200人。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以生源所在省(区)教育厅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一)学费: 6000元/学年。
(三)书费:预收书费600元/学年.人,按实际支出结◇算,多还少补。
第七条 学院实行“学校负责,省招生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①制,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严格※执行招生工作 “六不准”、“十严禁”,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九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①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十一条 学院根据各省级招生主管ω 部门提供的招生批次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由学院确』定调档比例。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录取时,按照考生报考学院的平行志愿录取。根据︾平行志愿录取情况,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视情进行降分征求志愿。
第十三条 报考国际金融专业考生的◤英语单科高考成绩较好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十五条录取新生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五章组织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十八条学院严格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切实维护招生公平、公正、公开。学院成立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并设立招生监督电话(电话号码:0771—3278961),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九条 学院有完备的奖学金制度和完善的帮困资助机制。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内各类奖学金等多项校外奖学金。实行了国家助学贷款、国家ㄨ助学金、勤工助学和爱心帮困等各类资助政策,建立了“绿色通道”帮困制度。
第二十一条查询及联系♀方式
2、学院网址:www.gxjrxy.com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不符之ぷ处,以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201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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