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山水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桂林山水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桂林山水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桂林山水职业学院设立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战略、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ζ 学科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桂林山水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根据需要组◇建招生工作组,负责各地招生工作。
第七条 根据︽教育部要求,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实行“学校负责、招就处监督”的招生体制,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的择优录取原∩则。
第九条 按公布的招生计划,依据各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划定的各科类投档分数线,对进档考生按总▅分(包含政策性照顾分值)高低排序择优录取;艺术类考生依据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按分数高低①排序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高低排序择优录取,直至→录满计划数为止。
第十一条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或批次,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第十三条 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填有“服从调剂”的考生,学院将※调剂录取到其服从的志愿专业里。填有“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将分析其综合素质及志愿情况,调剂到与其志愿相近的专业。因所服从的专业计划已录满或填报“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学院则退档处理。第十四条 同科类考生按“总分(总成绩+照顾分)—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综合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复试成绩)”的顺序录取。即:同科类考生按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先录取总分高者;如果总分相同,则按总成绩↘排序①,先录取总成绩高者;依次类推。
第十五条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为便于今后就业,酒店管理专业要求考生无食品行业禁忌症(如传染性疾↑病等)。
第十七条 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并实行文、理兼招。
第十九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录取名单一旦确定,桂林山水职『业学院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录取结果。
第二十一条 招生工作在桂林山水职业学院纪律检查组的监督下进行。
第二十二条 桂林山水职业学院根据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ㄨ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本校来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则桂林山水职业学院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ぷ行公布。
学院代码:13526
办学性质:民办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电子邮箱:sszsb666@163.com
招生QQ:874984931 624298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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