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一、总则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
二、招生计划及录取要求
2、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
4、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生入校后需进行体检,体检异常者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1、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贯彻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3、学院艺术〓类的考生需要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省控分数线,按照60%(专业课成绩)+ 40%(文化课成绩)的总和分,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同等分数情况下,按艺术分▓优先)。
5、江苏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办法,考生的学业水平测Ψ 试等级要求为选测科目2C以上,必测科目4C合格及以上。
7、往届生◣的录取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根据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及实际办学成本,本着∞以支定收的原则,确定收费标准。非艺术类专业学ζ 费为15000元/生·年(其中商务英√语、国际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学费为145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学费为18000元/生·年,(其中数字媒○体艺术学费为17000元/生·年)。当年新增专业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核准的学费标准收费。住宿费为1200元/生·年。若因各种原因办理退学,学费按月办理退费手续∏。
学习成绩合格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书。
我院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贯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推进素质教育的教育方针。为激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学院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卐生干部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考研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及各种单项奖等↑多种奖学金。学院设ζ特等奖学金10000元/年,一、二、三等奖学金分别为6000元/年、3000元/年、1500元/年,国家奖学金为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5000元/年。
八、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541004
E-mail:xkzs@guet.edu.cn
电话:0773-2230551、2230552、2230050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
二〇一七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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