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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政法学院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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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政法学院2012年普高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我校普高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二章 学校性质及主管部门

                  第五条 学校为甘肃省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上级主管部门为甘肃■省教育厅。

                  第七条 我校为普高本科毕业学生颁发的证书是由教育部∩监制的甘肃政法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和《普通高等教育学士ㄨ学位证书》。

                  第八条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章程和确定招生计划,研究决定招生重大事项。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西路6号 邮编:730070

                  网址:www.gsli.edu.cn E-mail: zfzb@gsli.edu.cn

                  第十条 我校2012年面向甘肃、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海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新疆、重庆、宁夏、广西、青海、福建等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招生总数为2500名。招生涵盖法学、经济学、文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六大学科门类的31个本科专业及方向。

                  第十一条 我校侦查学、治安学、禁毒学、边防管理、刑事科学々技术、安全防范工程等六个本科专业为公安类专业,该类专业的招生执行《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办法》(公政治[2000]137号文件)的规定,对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条件及体能等有特殊要求。

                  第十三条 根据《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办法》的规定,报考公安类专业考生身体条件除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外,还必须符合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公安类专业招生的身体和体能条件。

                  第六章 录取

                  第十六条 我校公安类和艺术类专业招生实行提前单独录取,安排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提前批次,其余本科专业安排在普通本科批次。具体录取批次以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八条 根据教育部《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精神,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加分、降低分数和优先录取的政策,承认符合照顾政策的考生投档成绩,但确定专业时以考生的实际考分为准。

                  第二十条 我校2012年各本科专业招收的学生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二十二条 学校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考核,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公安类专业还必须符合公安部、教育部《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外语类专业不录取口吃学生,美术类专业不录取色盲、色弱学生。

                  第二十四条 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经当地招办批准投档的考生,我校优先录取;在同批控制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或并列志愿考生,不设学校级差分。

                  第二十六条 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外语口试与否≡,参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类招生按照教育部和有关省份规定执行,考生必须通过我校专项测试。对经合格公示且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确认无问题的考生,在文化课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专项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九条 我校普高各类招生严◆格执行甘肃省物价委核定的收费标准。社会工作、劳动与社会保障、政治学与行政学、行政管理、工商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汉语言文学、广告学、新闻学、人力资源⌒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公共事业管理3800元/生·学年,法学、英语、侦查学、治安学、禁毒学、边防管理4300元/生·学年,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物流管理、刑事科学㊣ 与技术、安全防范工程4500元/生·学年,艺术设计6500元/生·学年。预科班学生入学第1年按15000元/生标准收费,1年转正后,依照所学专业学费标准收费。入学时如有新标准,按甘肃省发改委核定的新标准执行。

                  第八章 奖学金、贷学金与勤工助学

                  第三十二条 除国家分配我校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名额外,我校奖学金设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和单项奖学金共五个等级,各奖项的总授奖面为学生总数的46%。

                  第三十四条 我校对经确定的特困生实行补助政策。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对艺术类考生、高水平运动员考生、少数民族预科考生、专升本考生的招生依据国家、各省招办和我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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