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南师范大学2016年招生ξ 章程
一、学校全称:赣南师范大学
三、学校性质: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五、办学地址:江西省赣州经济开发区
1、面向全国招收文史、理工、艺术及体育↑类考生。
3、对按照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可计入成绩总分的加分,录取时」予以认可。
1、文史、理工类专业: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对进档考生,先按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录取;如有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则从进档未录取的考生所填报的第二专业志愿中从高①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以此类推;所有专业按考生志愿录取后,如仍有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再从进档未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否则↓将予以退档。
3、体育类专业:体育类专业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生源地所在省招办有特殊要求的,按其文件规定执行。
5、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含艺术类专业复试、体检复查),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取消入学资格。
1、学校每年按有关规定划拨专项经费用于发放各类奖学金、勤工助学金、特困生补助金和减免学费,建立“以助学贷款为主,奖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为辅”的↑学生资助体系。
九、毕业文凭和学位
十、收费标准
十一、附则
2、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经济开发区赣南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
学校网址:http://www.gnn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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