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国防工业职ζ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我院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三条学院全称: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专科院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院基本情况:学院创办于1958年,是一所由陕西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曾先后隶属于国家第一、第二、第三、第五机械工业部、兵器工业部、兵器工业总公司等国防工业部门。学院占地1003亩,设有九院】四部。开设涵盖制造、电子信息、生化与药品、材料与能源、土建、财经、艺术、公共事业等9大类53个专业,现有在⊙校生14000余人,有教职工900余人,其中副高职称以上302人,双师素质教师409人,博士、硕士〗研究生365名。
北校区: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人民路8号 邮编:710300
学院网址:www.gfxy.com
第六条 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学院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 生工作重大事项。对于学院招生工作的大事要事,都要通过召开招生委员会进行研究解决,对于重大决策的制定要予以通报。招生就业处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和细则,促进招生工作科学化,提高学院的管理水平。招生就业处、党政办等机关各部门要服务好招生委员会,保障招生委≡员会正常、高效运转。招生委员会和招生就业处服务好学院招生工作,确保招生指〇标顺利完成。各委员、各成员部门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研究、反思和改进,从而→提高学院生源的质量,同时要对生源的文化起点和知识水平进▂行充分摸底和测评,进而促进课程改革。
招生信息网: zs.gfxy.com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我院@招生分为高考招生和陕西省分类考试招生,其中分类考试招生中的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相关工作已♀于4月中旬结束。
第十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我院对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不作限制,本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四条 我院认可各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六条 专∮业志愿录取:对于进档考生,按照“遵循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即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高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安排专业,如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参考考生的相关科目成绩、特长及身体╱条件等,安排到未录满的且与志愿相近专业或其它专业。对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为准,进校后进行复查。
第十九条 我院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省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专科:文史类、理工类5500元/年;
第七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二十条 奖、助学金
校内↘奖学金:一等奖1200元/年,二等奖900元/年,三等奖600元/年。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精准资助补助金:依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二条 助学贷款:我院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的助学贷款,具体事宜请咨询当地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初审,并在三个月内进行复查,资格々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各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陕西卐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 上一篇: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示范高职㊣ 院校单独考试...
-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推荐
新闻公告
高考招生
- 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08-05
- 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08-05
- 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08-05
- 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08-05
- 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08-05
- 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08-05
- 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08-05
- 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08-05
- 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