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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ω 东工业大学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院校名称:广东工■业大学

                  第五条 学校地址:

                  东风路校区:广▲州市东风东路729号;邮政编码:510090

                  番禺校区:广▲州市番禺区钟村镇;邮政编码:511495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々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①、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卐线上,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择优录取。录取时对高考总分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优先次序有要求的省∩份,对投档考生的录取方式为:先总分后◢等级∑ 。不录取没有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①二条 本校公共外语ㄨ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建筑学、城市规划、景观建筑设计三个专业的新生,入学后加试素描,素描成绩♀不合格者由学校调整专业。

                  2、服装设计与工程(形象设计与服装表Ψ演)专业:在思※想政治品德及体检合格、文化课与术科考试成绩均达到省(市、自治区)划定的对应批次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按我校单独组织的术科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术科分相同【者,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四条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本科层次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ω及其以上等级;报考文科类、理科类专科层■次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ζ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五条 承认符合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分条件的考生的投档成绩。

                  第二※十六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 、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七章 收费标准

                  本科:理工、外语类每生每年4730元;文史、财经、管理类每生△每年4180元;美术类每生每▼年10000元。

                  住宿费:大学城校区、龙洞校区每〓生每年1500元,番禺校区每生每年1200元;东风路校区有每生每年750元、900元及1200元三个标准←,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条 学校奖、助学措施。

                  1.优秀学生奖学金 奖金从600元/人~2000元/人不等;

                  3.国家奖、助学金

                  (2)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4.社会团体、企业、个人设立的专项奖学金十多项。

                  助学措施: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采取如下措施,帮助他们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的困难:

                  2. 协助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4. 国家、企业、个人等设立的助学金若干项。

                  第三十一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联系人:谭老师、赵老师

                  传真:020-39322691

                  第三十二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传真:020—39322680

                  学校网址:http://www.gdut.edu.cn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广东工业大学委托广东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解ξ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广东工业大学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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