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标题28

  • <tr id='PUEkps'><strong id='PUEkps'></strong><small id='PUEkps'></small><button id='PUEkps'></button><li id='PUEkps'><noscript id='PUEkps'><big id='PUEkps'></big><dt id='PUEkps'></dt></noscript></li></tr><ol id='PUEkps'><option id='PUEkps'><table id='PUEkps'><blockquote id='PUEkps'><tbody id='PUEkps'></tbody></blockquote></table></option></ol><u id='PUEkps'></u><kbd id='PUEkps'><kbd id='PUEkps'></kbd></kbd>

    <code id='PUEkps'><strong id='PUEkps'></strong></code>

    <fieldset id='PUEkps'></fieldset>
          <span id='PUEkps'></span>

              <ins id='PUEkps'></ins>
              <acronym id='PUEkps'><em id='PUEkps'></em><td id='PUEkps'><div id='PUEkps'></div></td></acronym><address id='PUEkps'><big id='PUEkps'><big id='PUEkps'></big><legend id='PUEkps'></legend></big></address>

              <i id='PUEkps'><div id='PUEkps'><ins id='PUEkps'></ins></div></i>
              <i id='PUEkps'></i>
            1. <dl id='PUEkps'></dl>
              1. <blockquote id='PUEkps'><q id='PUEkps'><noscript id='PUEkps'></noscript><dt id='PUEkps'></dt></q></blockquote><noframes id='PUEkps'><i id='PUEkps'></i>

                广卐东石油化工学院主页

                当前位置:首页 >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 > 高考招生 >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组ω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处理考生的信访、申诉和投诉。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①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在广东省,文科类、理科类本科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比例不高于招生计划的105%。  第十九条 学校不设置院校志愿级差。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遵循考生的院校志愿,按考生高考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学校不设专业志愿级差。专业录取按"遵循专ξ 业志愿顺序,同一专业志愿高考总分高分⌒ 者优先"的原则录】取。同一∑专业志愿总分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高考成绩高分者优先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  第二十▼一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高考总成绩并兼顾专业相关科目高考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ω 二十二条 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外语语ξ种不限,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三条 美术类、音乐类、体育类专业ぷ,对投出档案的考生按"遵循专业志愿顺序,同一专业志愿术科高考成绩高分者优先"的原则录取。  第二十四条 认可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度的有关考生加分政策。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五条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本科层次的广东省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ㄨ;报考文科类、理科类专科▅层次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ζ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本¤专科层次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并均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六条 非广东省∏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等级要求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九条 学生学费、住宿㊣ 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一)本科▆生学费标准:文史类:3800元/年·生;理工类、外语类、体育类:4300元/年·生;美术类、音乐类:音乐学专业8000元/年·生,音乐表演和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专业6000元/年·生。  (二)专科生学费标╲准:文史类:3800元/年·生;理科类、外语类、体育类4300元/年·生;美术类、音乐类:6000元/年·生。  住宿费:500~1050元/年·生(按专业班级安排住宿)。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二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委办监察处  联 系 人:吕国善  监督电话:0668- 2923713  传 真:0668- 2923378  电子邮箱:mmc2923378@163.com  第三十三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668-2923508  传 真:0668-2981099  电子邮箱:gduptzsb@163.com  学校网址:http://img.29nh.net/images/zhaoshengzhangcheng/6169.cn  招生网址:http://zs.gdupt.edu.cn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