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科贸职业学院2009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为了保证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广东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以及本校的实际,制定本章程。
二、录取机构:在普通高考录取期间成立学院招生录取领导小组;学院设立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
1.志愿优先。在政审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专业要求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线上考生后,再录取第二志愿线上考生,依此类推。
四、操作办法
2.各专业招生人数原则上按《招生专业目录》进行,个别专业因报考人数过多或过少,我院将根据上线生源情况对专业计划作适当调整。
4.严格执行省招生办制定的退档程序,维护考生正当权益。我院承诺对投档考生不会无故退档,同样,如无正当理由,我院也不受理考生退档的要求。
五、我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招生办公布的专业目录。
按照省物价局收费标准规定:高职大专文史财经管理类专业学费5000元/学年,高职大专理工农林外语类专业学费6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学费6500元/学年;住宿费标准为700—1400元/学年。如省物价局有新的收费标准,我院则按新的收费标准规定执行。
1.设立奖学金〓制度。奖学金分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300元),并对优秀学生干部设立奖学金。
3.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凡符合条件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评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九、我院重视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对学生进行就业辅导培训和推荐就业。
十一、联系办法
邮政编码:510430
邮政编码:510640
网址:www.gdkm.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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