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我校2007年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家教育部、广东省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批准部门:国家教育部 学校性质: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地址:广州校区:广州市天河区科华街351号 珠海校区:珠海市金湾区珠海大道南侧 学历层次:专科 学习形式:全日制 录取批次:第三批A线 学校代码:12572
第三条 学习地点:①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学生,部分专业采取“2+1”的学习模式,即:第一、二学年在学校珠海校区学习,第三学年在广州学习;部分专业的学生3学年均在学校珠海校区学习;各专业具体学习地点以广东省招生办∑公布的《广东省招生专业目录》为准。②参加高职类◥(3+证书)考试『的学生3学年均在学校珠海校区学习。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职能
第四条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的领导下,负责普高专科的招生工作,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六条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七条 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及省制定的招生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八条 我校不设置非第一志愿分数级差,即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依次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进档考生,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再录取第二志愿填报我校@ 的进档考生,依次类推。
第九条 我校不设置专业分数级差,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考∏生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分档和录取。如果某专㊣业生源不足,将在进档考生中进行专◆业调剂。对调剂录取的考生我校一般不征求考生的意见。
第十条 各专业招生录︻取均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十一条 我校各专业的选考科目均按广东省招生办公布的《广⊙东招生专业目录》执行,各专业(含美术类)均无需另外加试。
第十二条 我校执行省制▲定的有关照顾录取政策。
第十三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我校将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部门规定的考生健康标准▃。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2007年新生收费标准严格按广东省物价局2003年6月20日批复☆的粤价[2003]196号文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如有新规々定,按新规定执行。
第六章 奖助学金设置
第十五条 学习成绩优异,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学校还设立了 “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三项综合奖学√金; “学习︼优秀奖”、“创作成果奖”、“文体⌒活动奖”、“考级考证优秀奖”、“精神文明奖”、“学习进步奖∩”、“优秀学生活动组织奖”等七项ξ单项奖学金;奖励金额:100元—1000元不等。
十六条 特困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金。学校也设立了贫困学生助学金,根据♀学生不同经济状况,分甲、乙、丙三个等级,助学ξ 金额为600—1200元/学年。
第十七条 学校设立了勤工助学管理中心,为在校大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只适用『于2007年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普高招生工作。
第十九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第二十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Ψ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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