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院全称: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学院地址:天河校区:广州市天河区ㄨ广州大道北963号,邮政编码:510510。白云校区: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新广从公路980号,邮政编码:510550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学院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录取批次为广东省专科第三批A线。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 守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ξ的100%-120%以内,学院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第二十条 专业录取按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总分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二条 对专〓业的特殊要求:为强化课内外的专业学习,凡录取到计算机系的“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多媒体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电脑艺术设计、软件外包服←务”等专业的考▓生,建议自带笔记本电脑。
外语Ψ语种要求:除日语和韩语专业外,本院的其他专业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五条 在广东省,报考我〒院文科类、理科类专科层次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卐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ζ二十六条 我院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Ψ 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1.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年评审ζ 一次,授奖面超过【30%,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四等,最高奖学金㊣ 3000元/人。
第三十条 学院助学措施:
2.设立健全的奖助学金制度、促进贫困学生奋发学★习。
4.对特困学生给予困难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为5000元/学年·人。
6.对特困学生学费可分期付款。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检监察处
监督电话:(020)87702519
电子邮箱: abc200502@sohu.com
咨询电话: (020)87745757、87729600
电子邮箱: gdgmxsc@163.com
招生网址:http://www.gdgm.edu.cn,http://www.gdgm.cn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于2012年4月11日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广东工贸职业技术①学院授权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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