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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主页

                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 学校名称: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国标码:13978)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招生层次:高职

                  毕业证书: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所学专业要求的全部内容,德智体考核合格者,颁发国家承认、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各省教育厅、各省高招办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监察工作¤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作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录取要求

                  第七条 考生报考应用英语(商务ω英语方向)和应用ㄨ英语(旅游英语方向)专业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其余ω 专业外语不限语种,但学生入学后外语统一修读英语。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十条 按国家及各省高考和高职单招招生的规定和程序,以及投档的分数线,择优录取。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同类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录取原则进行投档录取。

                  第十二条 在确定录取和选择专业方面,承认各省的加分和降分录取规定。

                  第十四条 报考∑ 艺术类美术类专业的福建省考生,专业成绩以福建省艺术类美术类省级统考成绩为准。艺术类美术类考生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都达到同批最低录取分数线上,按照考生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美术类综①合分=考生文考总分×40%+考生省级统考成绩×2.5×60%。

                  第十六条 具体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七条 学费标准:普通专业6000元/年,软件高职专业9000元/年。按有关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六章奖、助学∴金的设定

                  第二十条 学院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校助学金。

                  第二十一条 我院招生录取实行远程网上录取,考生可通过生源省招办提供的途径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也可登陆我院网站招生录取查询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第八章其他说明

                  第二十四条 招生咨询和监督电话:0591-83843292/83843281

                  E-MAIL:fzsvtc@126.com

                  招生办联系方式: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软件大道89-1号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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