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ω 宁传媒学院2016年招卐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院地点及校址: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30号 邮编:110136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学制为三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三年。
主 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33.43万平方米;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5.83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7.5平方米;生师比14.11;专任教师367人, 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6.78%,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5.78%;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010.71万元, 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5141.24元;图书58.5万册,生均图书99.9册。
分省计划主要面向东北、华〇北及中部地区安排招生名额■。
招生专业语种:各专业招生不限外语语种,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三、专业设置说明ㄨ
序号
专业名称
科类
1
动画
艺术文/艺术理
2
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文/艺术理
3
服装与服↓饰设计
艺术文/艺术理
4
公共艺术
艺术文/艺术理
5
广播电视编导
艺术文/艺术理
6
播音与主持】艺术
艺术文/艺术理
7
影视摄影与制作
艺术文/艺术理
8
摄影
艺术文/艺术理
9
文化产业管理
文/理
10
网络与新媒体
文/理
11
广告学
文/理
12
数字『媒体技术
文/理
13
传播学
文/理
14
艺术设计(动漫制⊙作技术)
艺术文/艺术理
15
艺术设计(室内设计技术)
艺术文/艺术理
16
环境♀艺术设计(雕塑艺术设计◥)
艺术文/艺术理
17
环境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
艺术文/艺术理
18
广告设计与制作
艺术文/艺术理
19
产品艺术设计
艺术文/艺术理
20
动漫制作技∮术
文/理
21
建筑室内设计
文/理
22
园林工程技术@
文/理
23
市场营销
文/理
四、毕业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生ㄨ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传媒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及备案的标ㄨ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执行《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的规定。
奖学⊙金和助学金,奖学金和助学金的发放按照《辽宁传〇媒学院院长奖学金评定办法》、《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国家、省政府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进→行评比发放。
六、录取办法说明
(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 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四)院校志愿录▲取:
对采取其他投档方式的省份批次,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 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依次调阅,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1、美术类专业:
科专业♀合格证,文化课考试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确定的艺术类本科控制线以上。
2016年我院在辽宁省本科二批第一阶段(美术类)平∮行志愿录取,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形成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
(2)专科批次:美∮术类考生参加本省美术专业联考成绩合格,按考生专业志愿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达到计划名额时,若文化课成绩々并列,文科按语文、数学、英语;理科则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专业志愿级◥差为零。
3、普通类本科、专科
七、注意事项
联系电话:024-89745555、89745666
辽宁传媒学院
201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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