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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中医药大学2010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二、学校代码:10393。

                  四、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专科。

                  六、学校校址:

                  旗山校区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上街华佗路1号,邮编:350108。

                  八、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1、我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工作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依法招生。

                  3、实行“平行志愿”招生的省区,实行“专业优先”的录取原则,按照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Ψ依次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参考综合素质结合考分录取,考分按照授予医学、理学、工学学♀位的专业优先录取“数学”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理综/文综”、“语文”、“外语”成绩高者;授予管理学、法学学位的专业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理综/文综”、“数学”、“外语”成绩高者。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5、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十一、分省分专◢业计划:详见福建中医药大学2010年招╳生计划(教育厅公布为准)。

                  以上学费严格按照福建省物价局核定的我校收费标准执行。

                  我校建立了↙以奖学金、减免学费、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社会资助、为新生▽开设“绿色通道”为主体的学生资助体系。我校每年将本科学生所缴纳学费总额的20%用于奖学金、减免学费、勤工助学、学生困难补助等工作。

                  1、国家奖学金:获▲奖者每生每年8000元,根据国家每年下达的奖学金分配计划评审。

                  3、入学奖学金:有志于献身中医药事业的新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在其就读专业新生中为优秀者,按各专业新生人数比例评选,共评选20名,奖励金额为每生800元。

                  5、单项奖:对在学习、科研、体育、文艺等社会实践中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的,给予单项奖励每生200元。

                  减免学费总额为学【费总额的3%。

                  实施方法:减缴学费分2000元、1500元、1000元、500元四档或免交学费。

                  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获得生活补助。

                  1、国家助学金:学校对在校全日制本科生人数5%的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给予每生300元/月、10%的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给予每生150元/月的生活补助(每年按10月发放)。

                  (五)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六)国家助学贷款

                  (七)社会资助

                  (八)医疗保险

                  十四、对录取结果的通知:

                  2、依据福建省高招办要求公布录取结果。

                  1、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体检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六、录取期间的监督措施和申述办法:

                  十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传真:(0591)22861003

                  电子邮件:zb@fjtcm.edu.cn

                  二O一O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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