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福建省相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ㄨ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组建的一所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以全日制高职教育为主,同时开展成人教育、职工培训、技能鉴定等工作。学院由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举办,业务由福建省教育厅和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共同管¤理。
学院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博东路329号
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经批准,本院2015年面向全国11个省(包括福建、广东、浙江、江苏、河南、安徽、甘肃、山西、广西、贵州、云南)招生。招生专业均经省々教育厅审批、教育部备案。
三、录取原则
2.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可按教⊙育部及各省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录取。
(1)录取方法:采取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对于省内考生根据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模式录取;对省外考生,遵循“志愿优先”、“成绩优先”的原则录取,即按志愿专业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计划调整原则: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允许文、理科计↓划互调。
5.当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生源确实不足时将〗申请降分录取,降分幅度』根据各省(自治区)高招办的规定执行。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闽价费[2013] 91号文核定,中澳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不高于18000元/学年·人;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闽价费[2012] 356号文核定,其他专业学费标准为6000元/学年·人。住宿费按当地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五、学历证书
六、监督与保证
七、奖、助、贷制度及勤工俭学
2.助学金。约占在校生数20%的学生可申请获得国家助学金,其中特困生4000元/学年·人,贫困生2500元/学年·人,特殊困难学生学院给予特殊困难补助。同时执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制度,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
4. 勤工俭学。本院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八、其它
九、联系方式
邮编:362000
传真:0595-28005704
Q Q : 2878836955 291556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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