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院全称: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12070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八条 学院基本情况:本院是由教育部备案↑,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一所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
(2)学院师资力々量充足,其中硕士研究生教师占32%;高级职称教师占28%,还有来自美国、韩国、日本等国和地区的外籍文教专家17人, “双师型”教师占30%。
专业设置及招☉生计划:学院下设计算机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外语学院、艺术学院等五个学院。开设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软件技术、应用电子技术、通信技术、金融管理与实务⌒、会计电算化、市场营销、国际商务、旅游管理、文秘、应用英语、应用日语、应用韩语、书法教育、电脑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等17个高职专√业。面向山东省、安徽省、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河北省、河南省、湖北省、江苏省、青海省、四川省等十一◢个省市招生。
第九条 本院成立由主管院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政策,制定本院招生实施∞细则及招生章程,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一条 本院招生办公室下设宣传组为本院对外宣传的办公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编写宣传材料(招生简章、招生广告、学院及专业介绍,对外提供宣传文章等),制作宣传物品及宣传Ψ资料(包括宣传板、条幅、画册、本院宣传光盘等)。负责在各媒体(包括电视台、报纸、网站、电台等)进行宣传。负责招生宣传费用的【预算、结算,做到高效、节约。负责对考生和家长的咨询、接待工作,做好电话记录和接待信息记录和统计。组织师生到县(市)、中学进行招生♀宣传,组织生源。发放招生材料及物品。
第十二条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四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院负责,招ω办监督之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
按考生填报院院的志愿确定录取资格。首先在上线的报考我院的∞第一志愿考生ω 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录满我院计划数为止;若上线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则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志愿投档,依此类推。
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第二、三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满足某专业计划,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4)在第一、二志愿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对未报」我院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6)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Ψ通知书等。
第十九条 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第二十一条 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收费标准:
第二十←二条 退学学费规定:执行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规定:学习不足一学期的◣按一学期收取学↑费和住宿费,满一学期不足一学年的按一学年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四条 资助¤特困生政策
第二十五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及证书种类: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卐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本院地址:山东省曲阜市石门山风景区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
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传真电话:0537-4507976 4507952
网 址:www.fareast-edu.net
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