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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滨州职∑ 业学院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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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滨州职业学院2009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滨州职业学院2009年高职招生工作。

                  第三条 滨州职业学院的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院简介:滨州职业学院是二○○一年七月在『原滨州农业学校、滨州卫生学校、滨州经济学校、滨州工业学校、滨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合并的基础上,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至今已有50余年的办学历史。学院占地3832亩,建筑面积61.33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7807.81万元,图书馆藏书139.47万册,资产总值6.6亿元,教职工1100余人,其中正高级职称33人,副高级职称258人,博士、硕士166人,全日制专科在校生11570人。

                  第六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十二路919号 邮编:256603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十条 荣誉称号:全国师德建设先进单位(全国教育工会);国家语言文字∩示范学校(国家语委);全国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三等奖(教育部思政司);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省政府);富民兴鲁劳☆动奖状(省总工会);山东省文明单位(省文明委);省级花园式单位(省建设委员会);山东省骨干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省教育厅);山东省最受企业欢迎的职业〓院校(工人日报)。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滨州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ω 责滨州职业学院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新生录取

                  第十六条 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院按照各省教育招生考试Ψ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八条 录取男女生比例

                  2、其他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1、航海技术专业: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船员体检标准》执行。

                  第二十条 录取批次:山东省艺术类为专科(高职)一批,普通高职、对口高职为专科(高职)二批;其他省按当地规定批次录取。

                  1、空㊣ 中乘务专业:达到山东省艺术类专科文化课最低控制线以上,根据考Ψ 生志愿,按ω专业测试成绩占70%、文化课成绩占30%计算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普通类高职专业:严格执行有关︼教育法规及其它有关政策规定,公平、公开、公正选拔,实施“阳光工程”,德智体全⌒面考核。在各省考试院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招生就业处咨询电话、学院网站、录取通知书等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其它事项

                  第卐二十五条 勤工助学:学院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自愿∞选择,同时学院还设有特困生补助基金,定期向学生发放。

                  第二十七条 绿色通道:由学院领♀导、学生工作处、财务处共同组成绿色通道办公室,对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的考生,签订缓缴学费协议书,办理入〖学有关手续。

                  第二︽十九条 学费标准:理工类、美术类专业5000元/年,文史〖类专业4800元/年,空中乘务专业7000元/年;试行学分制的专业按教学计划核算学分收费标准执¤行。

                  第三十一条 专升本政ぷ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滨州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滨州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43---3278139(兼传真) 3270036;联系人:耿宏银

                  此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备案详细内容可参见教育厅和教育部网站:www.sdpec.edu.cn ; http://gaokao.chsi.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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