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王职业∮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学院招生㊣ 工作贯彻 “ 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 的原则,建立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
第三条 招生工作接受学院纪委、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卐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大王职业学院。
第六条 办学性质:山东省民※办高等职业学院,由山东省教育厅主管。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十条 学制:三年。
学院占地606亩,自建校以来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教学为中心,以实训基地为依托,以科研和技术服务为支〖撑,实行产教结合,开展“订单式”教育,突出“严、新、高、实”的特点,强化实习、实践,与企业建立深层次的合作关系,大力培养应用型职业技术人才。学生在2006山东省大学生机电产品】创新设计竞赛专科(高职)组获一等奖。学院2000年被山东省人事厅、山东省教育厅授予“全省成人教育先进单位”,2003年被山︾东省教育厅授予“全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研先进单位”。
第十二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四条 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十五条 2011年我院面向全▆国14个省招生,共计1750人,即山东省1300人、河北省40人、山西省75人、内蒙古自治区10人、辽宁省80人、吉林省30人、黑龙江省20人、江苏省15人、福建省5人、河南省40人、湖北省30人、贵州省10人、陕西省30人、甘肃省65人。山东省具体各专业招生代码及各省专业设置计划数详见各省高考报名指南。
第十六条 学院招生计划通过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八条 按公布的№招生计划,根据学校志〇愿优先原则,首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不满的条件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凡考生分数达到生源所在省(专科)高职录取分数线、体检合格的考生,我院均按生源所在省招办有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九条 录取结束,根据有关规定在学院网站公布有关录取信息,考生可在学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第二十一条 学生在校◥正常完成学业,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山东大王职业学院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三条 学院专业介绍等详细信息参见招生简章,或登录学院网站了解更多信息。
第二十四条← 学生在校期间,学院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即: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省政府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院提供的勤工助学活动。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起草,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院长办公会议通过并颁布实施。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网址:www.dwcollege.net
6882337(咨询电话)
传 真:(0546)6881616 邮 编:257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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