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职业学院2012年高职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大庆职业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英文名称为“DaqingVocationalCollege”。
第五条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业务主管部门是黑龙江省教育厅,行政主管部门是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
第七条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大庆职业学院。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大庆职业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是学校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全日制高职(专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纪检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首页 1 [2] 下一页 尾页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大庆职业学院2012年高职招生章程
- 上一篇:大庆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 下一篇:大庆职业学院2013年高职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
新闻公告
高考招生
- 大庆职业学院2018高职招生章程 08-05
- 大庆职业学院2017年高职招生章程 08-05
- 2017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08-05
- 2017年大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08-05
- 大庆职业学院2016年高职单独招生章程 08-05
- 2015年大庆职业学院高职招生章程 08-05
- 大庆职业学院2012年高职招生章程 08-05
- 大庆职业学院2013年高职招生章程 08-05
- 大庆职业学院2014年高职招生章程 08-05
- 大庆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