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医科大学2009年々招生章程▲
一、 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旅顺南路西段9号(邮编:116044)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学制为七年专业,学习年限为7-9年;
学制为〒四年专业,学习年限为4-6年;
学制为二年专业,学习年限为2-4年。
二、计☆划特别说明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英语。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考生科类 | 授予学位门类 |
100301 | 临床医学(本硕连读) | 7 | 理 工 | 医学 |
100301 | 临床医学 | 5 | 理 工 | 医学 |
100301 | 临床医学(英语班) | 5 | 理 工 | 医学 |
100302 | 麻醉学 | 5 | 理 工 | 医学 |
100201 | 预防医学 | 5 | 理 工 | 医学 |
100303 | 医学影像学 | 5 | 理 工 | 医学 |
100304 | 医学检验 | 5 | 理 工 | 医学 |
100304 | 医学检验(临床血液♀检验方向) | 5 | 理 工 | 医学 |
100401 | 口腔医学 | 5 | 理 工 | 医学 |
100801 | 药学(临床药学方向) | 5 | 理 工 | 医学 |
110302 | 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方向) | 5 | 理 工 | 医学 |
110302 | 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方向) | 5 | 文 史 | 医学 |
100801 | 药学 | 4 | 理 工 | 理学 |
070402 | 生物技术 | 4 | 理 工 | 理学 |
070402 | 生物技术(生物制药ζ 方向) | 4 | 理 工 | 理学 |
100701 | 护理学 | 4 | 理 工 | 理学 |
030101 | 法学 | 4 | 理 工 | 法学 |
030101 | 法学 | 4 | 文 史 | 法学 |
050408 | 艺术设计 | 4 | 艺术文 | 文学 |
050408 | 艺术设计(形象设计方〓向) | 4 | 艺术文 | 文学 |
050416 | 摄影 | 4 | 艺术文 | 文学 |
630201 | 护理 | 3 | 专 科 | |
630403 | 医学影像技术 | 3 | 专 科 | |
630408 | 医疗︽美容技术 | 3 | 专 科 | |
620404 | 医药营销 | 3 | 专 科 | |
630410 | 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 | 3 | 专 科 | |
100701 | 护理学 | 2 | 专升本 |
七年制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医科大学五年制本科毕业证书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达到大连医科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大连医科大学医学学士学位和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三年制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医科大学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1、学费及宿费收取标准:
专 业 | 收费标准元/生·年 | 备 注 |
临床医学(七年制,本硕连读) | 5500 | 本硕连读 |
临床医学、临床医学(英语班)、口腔医学医学检ξ验、预防医学医学检验(临床血液检验方向)医学影像学、麻醉学药学、药学(临床药学方向) | 4800 | 本 科 |
法学 | 4500 | 本 科 |
生物技术、生物技术(生物制药方向) | 4200 | 本 科 |
护理学 | 待定 | 本 科 |
护理学 | 5000 | 专科升本科 |
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方向) | 8000 | 本科,联合办学,第一年按大连外国语学院学费标准执行 |
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方向) | 4500 | 本科,在大连医科大学◇本校就读,按大连医科大学学费标准执行 |
摄影、艺术设计、艺术设计(形象设计方向) | 10000 | 本 科 |
护理 | 5000 | 专 科 |
医学影像技术 | 4800 | 专 科 |
医疗美容技术 | 5000 | 专 科 |
医药营销 | 4800 | 专 科 |
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 | 4500 | 专 科 |
*护理学专业学费标准以辽宁省物价部门批复意见为准。
3、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
1)国家、省政府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 8000元/人·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元/人·年
在校大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勤奋学习、积极上进者经过评选可获得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二等奖 1500元/人·年
1)综合类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
二等奖 1400元/人·年 获奖比例7%
2)专项奖学金
学长奖学金 1000元/人·年
3)单项奖╲学金
学习优秀奖学金一等奖 500元/人·年 获奖比例5%
科技创新奖学金 500元/人·年 全校评选50人
社会工作与实践奖学金 200元/人·年 获奖比例5%
国家助学贷款:
勤工助学:
临时困难补助:
六、招生录取原则说明
按照各省市区相关文件要求,最高调档比例不超过120%。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除“意见”中规定的六类疾病不予录取外,特别需要提出的是,我校医药类专业不录取色盲、色弱的考生。根据用人单位对医药类专业学生就业的要求,建议肝功能异常或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者慎报医药类专业。
对填报院校志︼愿采取非平行志愿录取方式的省份实行“院校志愿优先”的录取规则,即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因享受省招考委加分或降分政策投档进入我校的考生,我校按原始成绩排队择优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情况下,英语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同等条件下,获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和有文体特长的考生优先录取。
我校没有←专业级差要求;
对江苏省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划分专业,报考我校的考生选测科☉目为物理和化学,各类专业的学业测试等级要求:选测为2B,必测为4C。
黑龙江省、福建省、河北省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在参加各自省统考且成绩合格后→,还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测试,并取得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辽宁省、山东省考生只需参加各自省统考且成绩合格便可报考我校。录取办法:高考成绩达到各自省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各自省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有关规定要求,按照专业志愿顺序,以文化课成绩(包括数学分)的60%和校考成绩(辽宁省、山东省使用省统考成∩绩)的40%折合成综合总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择优录取。综合总分相同情况下,英语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
联系电话:0411-86110085
邮编:116044;大连医科大学·学生处
E-mail地址:dy_student@dlmed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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