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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0年辽宁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2020-08-08 0 新闻公告 来源:大连工业大学新闻网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辽宁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辽宁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参评对象为学校内设二级机构,如院(系、所)、处(科)、重点教学科研基地等。曾获〖得省部级以上先进集体称号的单位不再参加评选。

                  2.“辽宁省优秀教师”的评选范♀围:具有教师资格、从事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

                  3.“辽宁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范围:学校管理人员。

                  4.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一线表现突出、发挥重要作用的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可优先申报,优先支持。

                  5.担任副校级以上职务的领导干部不参加评选。

                  6.曾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称号的人员(全国劳动模范、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省级劳动模范等)、全国优秀教师、省级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省级优秀教师等原则上不再参加评选。

                  二、推荐名额

                  1.学校推荐名额:“辽宁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1个,“辽宁省优秀教师”6名,“辽宁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1名。

                  2.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名额:可推荐“辽宁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1个,“辽宁省优秀教师”或“辽宁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1名。

                  3.没有合适的推荐对象可不推荐,坚持宁缺勿滥。

                  三、评选条件

                  (一)辽宁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ω 为指导,坚持党 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领导班子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凝心聚力,廉洁奉公,规范管理,锐意进取,着力提升业务能力水平,不断增强办学实力▆,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推荐作为“辽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1.重视大学生思想引领,积极推进“三全育人”,教风好、学风正、教学科研质量高,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实绩卓著、成绩突出,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教学科研单〗位、创新团队;

                  2.在党建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教学管理、科学研究、社会服务、 招生就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工作中实绩卓著、成绩突出的相关职能部门。

                  (二)辽宁省优秀教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热 爱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求真务实、爱岗敬业、传播知识、塑造新人,充分展现新时代“四有好老师”的光荣形象,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推荐作为“辽宁省优秀教师”: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师德高尚,为人师表, 行为世范;

                  2.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全

                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使课程教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同向同行;

                  3.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围绕教材、教法不断改革,创造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教学方式方法,努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在教学改革々、教材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卓著,起到突出的示范引领作用;

                  4.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敬重学问、关爱学生,在培养人才等方面成绩卓著,起到突出的模范带头作用;

                  5.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创造性的成果,且成果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或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三)辽宁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热 爱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履职尽责,真抓实干,服务大局,开拓创新,充分展现新时代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从事教育管理工作5年以上,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推荐作为“辽宁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信念坚定,品德高尚,堪称楷模;

                  2.重视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推动思政课程向课程思政转变;

                  3.教育№教学管理理念先进,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和协调能力,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在深化办学体制和教育管理改革、推进教育领域治理能力和水平现代化等方面作出卓著贡献;

                  4.工作作风优良,廉政勤政,办事公道,工作业绩突出,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在师生中有较高威望;

                  5.善于研究和把握教学规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在本单位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成绩卓著。

                  三、评选推荐程序

                  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对符合条件的集体和个人,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推荐意见,严格按照自下而上、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

                  1.集体或个人根据选拔条件要求,组织材料在基★层党总支进行申报。

                  2.基层党总支根据集体或个人事迹材料,按照选拔条件要求,对申报集体或个人的综合情况进行审核,经民主测评、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形成基层推荐意见,向学校择优报送。

                  3.学校组织专家对基层推荐集体或个人人选进行测评、遴选、研究,最终确定校推荐集体及个人名单。

                  4.校推荐集∮体或个人确定后,进行三个工作日的公示。

                  5.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学校将统一报送省教育厅。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面向基层和教学一线

                  各党总支在评选推荐过程中,要坚持向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倾斜。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二)坚持评选条件,严把推荐对象质量关

                  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 将师德表现作为第一标准,坚持重业绩、重能力、重贡献,同时将推荐对象在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方面的一贯表现纳入评选考察内容◥,确保推荐对象符合条件、群众公认、名副其实。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事迹突出,真正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

                  要严肃评选⊙纪律,强化领导班组主体责任制,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评选资格或撤消奖励。对在评选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

                  为保证评选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基层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8月12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至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电子版材料发送至联系人。各种纸质材料一律使用A4纸双面打印。报送的材料包括:

                  1.基层推荐工作报告1份(内【容包括资格审查情况、民主测评情况、审核把关情况、推荐对象整体与结构情况等),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印♀章。

                  2.《辽宁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汇总表》、《辽宁省教育系统先进个人推荐对象汇总表》纸质版各1份,excel版电子材料1份。

                  3.《辽宁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申报◆表》、《辽宁省优秀教师申报表》、《辽宁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申报表》,有关必要的证明材料与申报表合并装订,纸质版各3份, word版《申请表》电子材料1份,PDF版证明材料1份。

                  联系人:朱晓东   联系电话:15061510151

                  五、奖励办法

                  以精神奖励为主,最终经省评选出的辽宁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

                附件1:辽宁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汇总表.xls

                附件2:辽宁省教育系统先进个人推荐对象汇总表.xls

                附件3:辽宁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申报表.doc

                附件4:辽宁省优秀教师申报表.doc

                附件5:辽宁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申报表.doc


                来源: 人事处 添加时间: 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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