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普高)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本章程是我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最主要方式,是我校开展招生工作和录取新生最重要的依据。
第四条:学校性质及简况■
2、学校代码:12807(国标码)
4、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性质:公办 院校性质:省属院校
6、学习形式:全日制
8、学校以“进德、立业、敏学、笃行”为校训,秉承“办学有特点、专∮业有特色、学生有特长”的办学宗旨,确立了“素质为先,能力为本,面向市场,人人成才”的办学理≡念。现设有纺织化学工程系、创意与艺术设计学院、服装系、经济贸△易系、外语系、机电工程系五系二院五←十二个专业,其中染整技术、服装设计、纺织品设计、机电一⊙体化技术、商务英语为省级特色专业,影视动画、现代纺织技术为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形成了以全日制教育为@主,继续〒教育为辅,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的办学体系。
第二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 生办公室,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经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按照规定时间寄送到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并由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同时学校也通过不↘同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在政审、体检合格、考分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批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从高〇分到低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的120%调阅档案(江苏省按105%调阅档案);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院将按规定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直到录满为止。
第十四条: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 吧 取相关科目分数高和教育部规定政策照顾加分的考生。
第十六条:学院各专业招生▲无男、女生比例限々制;
第十八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在专业课考试及文化课考试合格的基础上,设计类专业按文化分加专ξ 业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表演专业按文化课达分数线,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五章 录取与入「学
第二十一条: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应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逾期未报到者,按旷课处理。
第二十三条〓: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将依据《学生管理条例》、《学籍管理条例》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照专业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修满规定学分者╱准予毕业(提前修满学分者可提前毕业),并颁发相应的毕业证书;
第二十四条:学校所设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企业及名人设定的奖学金等∑ 。
第二十六条↙↙: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用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七条:招生咨询电话:0519—86336019 、86336023、15251916301、15251916302
第二十八条:录取信息公布通过我校招生网http//zs.cztgi.edu.cn 招生信息◣公布。
第三十条:招生监督举报电话:0519-86336073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本年度招生。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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