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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为了保证本院依法自主办学,促进学院可持续发展,规范学院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五条办学理念: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促发展,以特色铸品牌。
第七条招生对象:学院2012年面向湖南、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二十六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收符合以上省(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规定的报考条件,参加高考的上线考生。其中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只招理科,其余专业文理兼招;“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专业限招男生;其余专业男女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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