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旅游职业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学院全称:重庆旅游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4316
第四条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学院
邮政编码:409099
学院地处重庆东南向重要开放门户、“峡谷峡江之城清新清凉之都”——黔江,坐落在黔江新城科教园区,毗邻美丽的城市峡谷公园。交通便捷,距武陵山机场2公里,渝怀铁路黔江火车站3公里,渝湘高速黔江南站4公里。占地506亩,校舍规划总面积19.3万㎡,已建成14.7万余㎡的教学行政用房、学生食堂、学生公寓、体育场、酒店、生活附属用房、图书馆和旅行社。建有现代化的多媒体教室、语音教学室、实验实训室、电子阅览室、形体训练室、标准田径场等,并配置了齐全的教学、科研、实训、办公、后勤各类设施设备。学生宿舍为标准4人间,其中宽带校园网、电脑桌、独立卫生间、热水器、衣橱等学习生活设备一应俱全。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三章录取
第九条录取规则:
2.我院按照志愿优先和分数优先相结合的原则录取。
4.凡报考我院的符合国家及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降分)条件、经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批准投档的考生,我院对考生的加分(降分)予以认可,并择优录取。
6.我院各专业录取时,均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一律学习英语。
8.导游专业要求:五官端正,无口吃,男生身高1.65米以上、女生身高1.55米以上。
10.录取期间,学院在有条件的■情况下,以电话等方式再次征求考生意愿,如已填志愿但征求意见时又放弃就读我院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四章毕业〗证书
第五章学费、住宿费
第六章奖贷学金和贫困生资助办法
1、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以及各种单项奖励等类别,按照相关规定评定和奖励;
第七章附则
第十四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院对所有新生进行入学条件的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电话:023-8508611185086683传真:023-85086111
第十六条本章程的解释和未尽事宜,请与学院招生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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