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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主页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重庆第二师范♀学院■章程》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ぷ策和规定,结合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校全称:重庆第二师范学院,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三条 办学条件:学校占地面积621.4亩,校舍建筑面积27.03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94.187万册,电子图书57.44万册;全校教职工824人,其中:专任教师616人,高级专业技术职称392人,具有研究生学历的363人;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691.8万元。学校拥■有宽敞的教室、标准的运动场、先进的实验设备和舒适的生活条件。

                  1.学府大道校区: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9号,邮政编码:400067。

                  3.各专业就读地点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公布招生计划中的说明为准。

                  第五条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本着教育公平的原则,统筹考虑招生省份的生源数∑ 量、生源质量、人才需求、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结合自身办学条件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2017年学校面向全国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3000名。

                  第六条 预留计划的数量及使用原则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相关政策执行。

                  第八条 重庆本科提前批小学教育专业(重庆市¤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按重庆市“两免一补”定向培养@农村小学全科教师的相关政策,在校期间享受免学费、免住宿费、补助生活费的优惠政策。考生在本科提前批次按定向就业区县填◥报志愿。2017年定向◣就业区县为黔江区、綦江区、丰都县、奉节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垫江县、万盛经开区、梁平县、巫溪县。

                  第九条 各专业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十一条 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小学教育(全科教师英语专◣长)、英语(师范)、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

                  第十三条 各专业招收对口高职类别:学前教育、艺术教育专业≡限招教育类;旅游管理类限招旅游类;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限招土建类;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限招服装设计与工艺类。

                  1. 报考师范←专业的考生,还应参照相关省市教师资格⌒ 认定体检标准,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要求,建议慎重考虑是否报考师范专业。

                  3. 从就业需求出发,建议体育教育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厘米,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

                  第四章 录取规则

                  1. 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考生╳加分、降分〗政策和出档规定。

                  3. 美术类本科的录取规则为: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总分×30+专业成绩÷专ω 业成绩总分×70)排序,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体育教育专业在重庆以外省份的录取规则为:在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择★优录取。

                  1.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按分数从高到低并参考相关报考要求择优录取。

                  3.专业计划录取不满额时,在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中择优录取;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如所填专业均已录取满额,作退档处理。

                  第五章 奖、贷、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人·年,二等3000元/人·年,三等2000元/人·年。

                  3.设有新生奖学金、学生学术科研、技能竞赛、文体活动等单项奖学金←█,奖励最高金额为4000元/人·次。

                  5. 学校还设有大学生勤工助学服务中心,为贫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

                  第十八条 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及重庆市物价管理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具体收费标准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招生计划时一并公布。如有变动,以重庆市物价局的批复为准。

                  第二十条 学校与美国纽约州立〒大学新帕尔兹分校合作举办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教育项目,该项目国内学费每生每年18000元,符合赴美学习条件的学生前往美方学校后,学费按@ 美方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科学生在修业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与教学环节,考核合格,修满所在专业规定的毕业学分,德、智、体、美综合╳素质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署名重庆第二师范学院的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授予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本科学士学位。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达到美方授位要求的,还可获得美国纽约州立大学新帕尔兹分校授予的本科学士学位证书(早期幼儿教育▃理学学士学位)。

                  第二十四∮条 学校招生监督和投诉电话:023-61638079(工作时间内,仅限投诉举报)。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cque.edu.cn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未ξ 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卐年华大学门户 »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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