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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ξ 医科大学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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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医科大学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重庆医科大学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办学性质: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院校代码:10631

                  邮政编码:400016 学校网址:http://www.cqmu.edu.cn

                  纪检监◣督举报邮箱:wjjbx@cqmu.edu.cn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由学校相关领导、业务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组成的学校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领导小组,负ω责学校招生政策的制定、执行及监督。

                  二、录取原则

                  2. 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市、区),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直至计划完成;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学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若录取不满额,则再次征集志愿(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我校在江苏↑省录取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是:B+B(选测科目)4C(必测科目)1合格(技术科目),进档后排序规则是:“先分「数后等级”。

                  4.根据教育部的安排,进行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的」浙江省、上海市,按其教育考试院制定的2017年录取工作方案执行。浙江省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学校的一个专业作为一个志愿单位,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直接投到考生所填报的学校的具体专业,投档比例为1:1,学校审查学生的体检∞结果和综合素质评价,如考生符合报考专业的身体条件,综合素质评①价良好,学校录取;如不符合报考专业的身体条件或综合素质评价有明显缺陷,学校退档,缺额计划参加下一阶段的志愿填报,直至完成招生计划。上海市实行院校专业组填报志愿、投档,对符合我校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投档到我校同一专业组的考生,按预先公布的分专业计划,专业录取按分数优先的原则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若分数相同,则参看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当考生所报专业均已录满,如果考生服从专业志愿调剂,则调剂到考生投档的同一专业组内未录√满的专业,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学校退档,缺额计划参加征集志愿。

                  6.投向各省的临床⌒ 医学(“5+3”一体化)招生计划为意向性计划,学校将根据生源实际情况进行部分调整。

                  8.我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外语应试语种,但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我校所有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法医学专业主要就业方向为公检法机构,相关性别要求请参考公招条件)。

                  三、生源范围

                  四、收费标准

                  专科学费6000元/每年;

                  2.住宿费:标准为 1000-1200 元 /年/人。

                  4.以上收费标准若有变动,以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

                  五、学生资助

                  1.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家ω 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内的各类奖学金(详见“重庆医科大学本专科招生网站”)。(1)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3)校内一等奖学金ぷ800元/人(约占在校学生总数的5%);(4)校内二等奖学金500元/人(约占在校学生总数的10%)。

                  3.助学贷款:用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保障其顺利完成学业。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详见“重庆医科大学本专科招生网站”)。国家助学贷款是由中央和省级政府共同◤推动的、由国家指定的商业银行同保险公司合作,负责发放的一种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经政府同意由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的、由政府提供利息补贴和风险补偿的助学贷款。对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后在学校助学贷款办公室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5.另外,学校还成立了“重庆医科大学特困学生助学基金”及“贫困学生精准资助基金”,按照国家学生资助相关政策设立了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特殊困难补助等学生资助项目,并开通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确保新生顺利入学,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六、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1.“5+3”一体化毕业学生:颁发重庆医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及学士学位、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通过国家和重庆市卫计委相关考试,可获得执业医师资⌒ 格证书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3.专科毕业生:颁发重庆医科大学专科毕业证

                  八、临床医学(“5+3”一体化)硕士阶段的培养分别在附属第一医院、附属第二医▓院、附属永川医院、附属大学城医院等直管附属医院完成,根据当年各个医院的研究生培养情况,确定各个医院的接收计划,学生根据前五年本科阶段学业成绩排名,进行自主选择;临床医学(“5+3”一体化,儿科学)硕士阶段的培养在附属儿童医院完成。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

                  十、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工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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