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交通职业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重庆交通职业学院2015年高职单独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院全称:重庆交通职业学院
第五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重庆交通职业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教育部代码:14267)。学院坐落于重庆双福新区,占地862.4亩。在校生近万╳人。
学院坚持走“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创新活校”内涵式发展道路,以创建全国交通类一流的高职院校和“校风优、教风优、学风优”的三优高校为目标。学院现有专兼职教师747名,其中教授48人,副教授176人,“双师型”教师216人,高级工程√师45人,行业专家151人。教师队伍中有4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教授,教学与管理中坚力量来至重庆交通大学,实训教师聘请于大型骨干企业的高级工程师、工程师与高级技师。为进一步提高学院师资水平,2014年我院从北大、清华、浙大、上海交大、同济大学、中人大、复旦大学、中政大、北外、北体等“211”、“985”高校或专业领★域全国最强高校引进近百名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优秀人才,充实我院的教师队伍。学院推行的“百名专家进课堂、百名教师进企业”的“双百工程”密切了产教融通、校企合作;引进德国“师徒制”职业教育模式,全面实施24人小班23468分组教学模式,学院广泛开设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课程,并每学期开展一届专业技能竞赛,育人质量得到保障。
学院与中铁集团、中国交通建设集团、中国№建筑集团、重庆交运集团、高速公路集团、东风汽车、长安汽车、长安民生物流、中铁现代△物流、中铁航空港、中铁大桥局、中铁隧道局、中铁通※信信号集团等200余家大型企业签订了实训就业协议,共建了多个校外实习基地,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为学生的培养及就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学院就业率长期保持98%以上,连续两年国有企业就业率超过42%。
●中央财政支持国家级实验基地
●交通运输部试验检测丙级资质
●重庆∩市建设行业“双证制”试点院校
●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理事单位
●重庆交通运输协会副会长单位
●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物流师职业资格认证培训中心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认证考试中心
●重庆市微型企业创业孵化基地及定点培训基地
●重庆外贸职业认证(单证、跟单)培训考试点
第三章招生对象、招生专业及计划
2015年已参加重庆◥市全国普通高考报名的:
二、对口高职考生(即报⊙名参加重庆市2015年“专业技能考试”的考生)
专业名称
土建类
电子技术类
机械加工类
旅游类
学制
备注
38
48
9800
道桥工程检测技术
3
2
三年
中央财政支持建设专业
17
3
24
9800
建筑工程技术
5
三年
中央财政支持建设专业
19
5
24
9800
工程造价
2
三年
中央财政支持建设专业
43
48
9800
新能源汽车技术
5
三年
国家紧缺型【专业
19
24
9800
城市轨道交通控制
2
3
三年
交通行业紧缺型专业
38
4
48
9000
航海技术
三年
国家紧缺型专业
19
24
9800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2
三年
德国“双元制”建设专业
33
6
3
48
8500
合计
29
12
12
15
第四章报名、志愿填报及缴费
一、报名时间:2015年3月16日9:00-3月20日17:00
4月16日9:00-17:00,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及首次报考单招院校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均合格,但未被预录取的考生,可登录上述网站参加二次征集志愿,填报尚有缺额计划的单招院校。
一、收费标准:根据有关规定并经市物价局核准,考生需缴纳考试费100元/人。
三、缴费方式:网上支付(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信息填报后,请按报名流程提示进行网上缴费)
第十三条打印《准考证》
提示:考生具体参考信息(考点、考场、考试时间等考试安排)都在《准考证》上具体说明,考生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一、报名条件: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市教委主办或联办的我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提示:如因其它特殊原因报名未成功者,请于3月19日16:00前与我院招生处联系(电话:023-63431777、63437777、13908377713)。
第十五条考试科目
一、文化素质测试(总分300分)
2、考试时间:2015年4月4日下午16:00-18:00。
(1)普通文理科考生:重庆交通职业学院(重庆市江津区双福新区学院大道7号),具体考室详见《准考证》。
二、职业技能测试(总分300分)
(1)普通文理科考生:职业技能测试采用考查专业潜能、职业倾向及专业实践动手能力面试(150分)+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知识笔试(150分)。
2、考试时间:
①专业潜能、职业倾向及专业实践动手能力面试:2015年4月4日-4月5日。
(2)对口高职考生:参加重庆市2015年“专业技能考试”,按规定时间考试(即对口高职考试无需到学院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1)普通文理科考生:重庆交通职业学院(重庆市江津区双福新区学院大道7号),具体考室详见《准考证》。
提示:
2、获得技能获奖免试生资格的不再参加考试。
第十六条成绩、分数线及预录取查询
一、成绩及最低控制线查询时间:2015年4月10日。
三、预录取结果公示:考生于4月10日-4月16日可上网查询,经考试院审查通过的预录取考生公示名单,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预录取后分专业计划缺额。
第十七条确认录取
提示:必须本人到场,逾期不确认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
考生成绩应达到文化基础测试最低控制线和综合成绩最低控制线,在考生成绩双上线的情况下,按照志愿优先与分数优先相结合的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院以考生单招成绩和志愿填报为依据,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二、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定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外语语种均以英语安排教学,不安排其他外语语种的教学。
四、录取原则:
2、我院按照成绩和专业志愿安排专业,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根据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择优录取。充分尊重考生志愿,按照专业优先录取,录取满额为止。
(1)普通文理科考生:文化素质测试(300分)+专业潜能、职业倾向面试(150分)+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知识笔试(150分)
第七章其他
一、 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统一于8月底入学,但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录取后不允许转学、转专业。二、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重庆交通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四、专升本
第二十条对政策加分考生的々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降分政策和录取规定。考生须将相关材料于2015年3月20日前交到学院招生处(土木工程实训中心一楼)(注:交复印件,验证原件)。
学院严格执行重庆市教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有关文件确定的收费标准。学费标准8000-98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管理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或学院2015年新生入学须知。学院将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一般为每学年1000元/年(六人间),1200元/年(四人间)。学生退(转)学退费,按渝价【2005】487号文件规定执行。
一、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其中,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年,三等助学金2000元/年。品学兼优的学生还可获得校企合作单位在我院设立的多种奖、助学金。
第二十三条单招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重庆市制定的录取政策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上级领导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学院纪委监督电话:023-85530001。
第二十五条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3-63431777、63437777、13908377713
http://www.cqjy.edu.cnhttp://www.cqjky.com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文中普通文理科考生均包含对口高ζ职17各专业大类中的艺术、体育类考生。本章程由重庆交通职业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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