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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轻工职业♀学院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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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轻工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重庆轻工职业学院章程》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轻工】职业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重庆轻工职业学院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民办普通高职专科学院。

                  第二章学院概况》

                  重庆轻工职业学院(院校代码 14368)。

                  全日制民办普通高职专科学院。

                  第六条学院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

                  第七条毕业证书颁发

                  第八条办学基本条件

                  第九条重庆轻工职业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 由院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学生代表和校友△代表组成。对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

                  第四章招生专★业、计划◎及录取

                  2017年,面向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甘肃省等省份招生,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市招办公〓布为准。

                  1、2017年,我院共开设6个系18个专业。普通文理类考生均可报考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食品加工技术▃、食品检〓测技术、食品营养▲与卫生、烹饪工艺与营养、包装策划与设计≡、印刷媒体∞技术、人物形象设计、会展策划↑与管理、首饰设计与工艺、酒店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物联网应用●技术等18个专业。

                  第十←三条录取原则

                  第二条:录取规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遵循德、智、体全面衡ξ 量,公平竞争,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

                  2.各专№业原则上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4.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志愿顺序择优录取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批准投档给我院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6.对考生的专业确定,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学院尽量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如第一专业无法满足,学院将⌒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协商征得其批准同意的前提下,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尽量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

                  第五章学费及住宿费

                  1. 药品经营与管〓理8500元/年、食品加工技术8500元/年、食品检测技术8500元/年、食品营养与卫生8500元/年、烹调工艺与营养8800元/年、包装策划与设计8500元/年、印刷媒体技术8500元/年、会展策划与管理8500元/年、人物形象设计9500元/年、首饰设计与工艺8500元/年、酒店管理8500元/年、财务管理8500元/年、市场营销8500元/年、机电一体化8500元/年、新能源汽车8500元/年、工业机器人技术8500元/年、电子商务8500元/年、物联网Ψ应用技术8500元/年,所有专业学生住宿费每人1000元/年,书籍代收费每人600元/年(学生自愿原则,学院按多︽退少补的原则每年给学生清算一次)。

                  第六章〒学生资助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凡被我院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持我院录取通知书和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在当地教委(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贷8000元。

                  3.大二、大三优秀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第十六条勤工助学

                  第七章学院地址及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含谷镇宝↘洪村4号附88号

                  咨询电话:023-86972266 88314818 86972299 18996195205

                  学院网址:http://www.cqivc.com

                  第十八条我院未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事》宜请考生直接与学院招生办联系,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学院概不负责。

                  重庆轻工职业学院

                  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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