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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公共运输◣职业学院主页

                重庆公共运∑ 输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院名称:重庆公共运输职♀业学院(国家教育部代码:14366,重庆招生代码:5079,四川招♀生代码:5078,贵州、广西、湖北招生代码以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四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公共运输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条 组织机构及监督机制:学院成立专门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院招生工作的领导,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学院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工作。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日常工作。

                  邮政编码:402247

                  第八条 招生计划:2018年学院面向←重庆、四川、贵州、广西、湖北招生。重庆考生详见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汇编,非重庆市籍考生查阅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学院招生专⊙业有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铁道机车、机械设计与制造、机械制造与自动化、动车组检修技术、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铁道供电技术、铁道信号自动控制、应用电子技术、电气自动化技@ 术、铁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市场营销、交通运营管理、报关与国际货运、统计与会计核〓算、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焊接技术与╱自动化、环境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卐计、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建筑工程技术27个专业。

                  第三章 招生对象及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录取原则: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平竞争,公正选才的原则选拔录取考生。

                  2、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进校后公共外语为英语。

                  4、报考志愿处理办法:对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优先录取,在第々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依次录取其它志愿考生。

                  6、学院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制定的招生录取加分和降ξ 分政策。

                  8、学生可根据自身条件填报相应专业,选择有身体要求专业的考生,学院在录取时有权对身体不达要求者进行专业调剂或者退档。

                  第十二条 各专业收费严格◇按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铁道机车、动车组检修技术、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铁道供电技术、铁道信号自动控制、铁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建筑工程技术专业每学年学费11000元;交通运营管理、报关与国际货运、统计与会计核算、焊接技术与╱自动化、汽车电子↘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电气自→动化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应用电子技术、市场营∏销专业每学年学费9800元;环境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Ψ计专业每学年学费11600元。学院与多家企业合作办学,组建订单班。企业招聘时,凡自愿参加招聘并进入订单班学↙习的学生,除学费外,根据进入订单班学习时间及订单班类型额外收取技能培训费,学生自愿选择应聘企∏业和进入订单班学习。住宿费:学生公寓1000元/学年(六人间)或1200元/学年(四人间)。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按照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退(转)学退费,按渝价【2005】487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凡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应按入学通知书要求到学院报到注册,未经录取院校批准,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国家招ω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

                  第十四条 按国家对大学生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卐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平均3000元/生/年(如有变化,以国家实际下达标准为准),学院还设有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

                  第七章 身体要求

                  第八章 招生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23—47268084

                  E-mail:cqggyszyxy@163.com

                  第十八条 特别说明:我院从不委托任何单位、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工作,有关招生事宜请直接与学院招生就业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院概」不负责。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重庆公共运输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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