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传媒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2013年招生章...
一 制定依据:为深入贯彻依法办学、依法招生的要求,切实维护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保证2013年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三 教育部代码:12756。
五 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七 办学许可证号:150022410000161
九 办学地点:重庆·铜梁教育◣科技园区学府大道302号(邮编:402560)。
十一 招生计划:学院依据重庆市教委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制定本院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通过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十二 录取规则:1.我院招生录取工作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我院根据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报考数及招生计划数,确定我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调档比例按当地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规定执行。3.充分尊重考生志愿,对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优先录取,在第一志愿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4.录取专业确定办法:采取志愿≡优先原则。对同一志愿投档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全面考量确定录取专业。对报考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调№配到其他专业录取。5.录取时原则上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分。6.对符合国家及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经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投档给我院的考生,我院择优录取。7.艺术类专业以高考文化成绩和联考(或校考)专业成绩为依据,在采用省联考成绩的省份,进档考生原则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采用校考成绩『的省份,进档考生原则上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具体要求的,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职(专科)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录取。8.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9.对无我院志愿但愿意服从调配,经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投档给我院的考生,我院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十四 学历证书的颁发: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统一网上电子注册的重庆传媒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①(高职)毕业证书。
学费严格按照重庆市教委、市物价局有关规定收取,具体为:报关与国际货运8500元/年,物流管理8000元/年,财务管理9000元/年,文秘8500元/年,应用英语9000元/年,老年服务与管理9000元/年,农村行政与经济管理9000元/年,信息ξ 安全技术9800元/年,计算机多媒体技术9000元/年,影视广告9000元/年,新闻采编与制作8900元/年,摄影摄像技术9200元/年,人物※形象设计9600元/年,电视节目制作9800元/年,传媒策划与管理9000元/年,艺术设计11000元/年,动漫设计与制作9000元/年,广告设计与制∏作9200元/年,主持与播音10500元/年。住宿费严格按照重庆市教委、市物价局的有关规定收取:8人间学生公寓为800元/年,6人间学生公寓为1000元/年。代收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收取:书本费500元/年,无线耳机30元,卧具用品350元,军训服装费100元,保险费(三年)150元,体检费30元,校园一卡通40元,据实收费,多退少补。
凡填报我院志愿的考生需清楚填写联系方式,特别在录取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重庆传媒职业学院。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重庆传媒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2013年招生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