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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通知

                2020-01-08 0 新闻公告 来源:中国医科大学新闻网

                各单位:

                1月3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的函》(留金选﹝2020﹞2号),现就该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及项目介绍

                1.2020年计划▼选派11000人出国留学,其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500人,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8500人。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资助期限不超过48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3.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重点支持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依托国内外导师间已有的科研合作项目/协议赴国外学习。

                4.国家留学基金为留学人员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是指用于资助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外学习生活的经费,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ぷ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申请人可通过不同渠道派出:一是“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即申请人利用所在单位现有国际合作渠道或个人自行对外联系渠道落实国外留学单位;二是“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即申请人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院校或机◤构签署的合作协议派出(申请人按要求自行联系国外单位№,并获得外方同意)。

                对通过“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赴国外高校或科研院所攻读博士学位人员,不提供学费资助。

                二、申请条件

                1.符合《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附件1)规定的基本条件和《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附件2)规定的申请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学风诚信,品学兼优,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5.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申请时外语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如果留学工作/学习语言为英语,申请时应达到相关英语合格条件;如果留学工作/学习语言为德语、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日语、韩语和俄语等,申请时应达到相应语种的合格条件):

                (1)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2)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IBT)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5)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①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6)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入♀学通知书(正式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7.申请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有关教育、科研机构合作奖学金派出者,还需满足合作奖学金要求的其他条件。

                8.如申请人为在职人员,需符合我校《中国医科大学在职≡职工中长期出国(境)管理办法》(医大人发【2017】69号)文件(附件9)。

                9. 如申请人为在读研究生,需符合我校研究生院的相关管理规定。

                10.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博士学位;

                (3)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4)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5)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6)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2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 行。

                三、申请方式

                1.申请准备。申请人经导师科室及所在院系审核同意后,自行或通过所在单位对外联系,取得外方正式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并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附件4和附件5)准备申请材料。申请的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机构合作奖学金对申请材料有特殊要求的,还需按具体合作奖学金规定补充相关材料。

                2.个人申请。申请人请于2020年3月10日—25日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3.院系推荐。二级院系ω对申请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评审)后,在《单位推荐意见表》中对上述表现做出评价,并于2020年3月25日前将申请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学校主管部门(在职人员★报至人事处,研ω 究生报至研究生院,本科生报国际事务部)。

                4.学校审批。学校主管部门对申请者资『格及材料进行复审后报送至国际事务部,国际事务部对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后,出具学校推荐公函及推荐人员名单,并上报辽宁省※教育厅。

                四、其他事项

                1.单位推荐意见应由申请人所在院系针对每位申请人认真填写,单位公章、单ぷ位负责人签字栏空。申请人还需准备一份相同内容的《单位推荐意见表》word版电子材料。

                2.申请人报送至我校主管部门的材料包括:网上报名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含《单位推荐意见表》)的电子版及纸质版一份。研究生还需在研究生院官网培养办公室下载出国审批表和出国保证书,电子版和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材料。

                3.被录取人员一般应在当年派出,留学资」格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擅自放弃留学资格或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自动取消,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五、联系人

                人事处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4-31900985

                报送邮箱:xdli@cmu.edu.cn

                办公地点:沈北校区综合楼1506办公室

                 

                研究生院联系人:卢老师

                联系电话:024-31939461

                报送邮箱:luyu@cmu.edu.cn

                办公地点:研究生院A104培养办公室

                 

                国际事█务部联系人:曹老师

                联系电话:024-31939094

                 

                附件1: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

                2:选派办法

                3:选派工作流程

                4: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国内申请人用□)

                5: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

                6: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人需提交)

                7:申请人ㄨ常见问题解答

                8:有关国别申请、派出注意事项

                9:中国医∴科大学在职职工中长期出国(境)管理办法

                 

                 

                国际事务部 人事处 研究生院

                202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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