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现已发布《2022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附件1)。现就◇该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留学〓期限和资助内容
(一)高级研究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6个月,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留学期限应根据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信中列明的留学时︽间确定。个人申报的资助期限应不ξ 超过留学期限(一般与留学期↑限一致)。具体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在录取时确定,以录取文件为准。
(二)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
(三)留学人员主要通过国内推∩选单位或个人渠道联系国外留学◇单位派出,也可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合作协议派出。
(四)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指用于资助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外学习生活的经费,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①定执行。具Ψ 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以录取材料为准。
二、申请条件
(一)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详情请见链接: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50)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
(二)申请人须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三)高级研究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卐超过55周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实际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其中,教学科研人员重点支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或博∞士生导师,优先支持“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 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行政管理人员重点支ζ 持具有副司局级(含)以上行★政职务的人员。
(四)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ξ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五)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具有◤博士学位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ζ 在3年以内。
(六)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七)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附件3)。
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派出∏要求者,如所在单位Ψ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反映其外语水平的¤考试证明,如往年WSK/TOEFL/IELTS等考试成绩单。此类人员如通过评审被◇录取,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报考WSK/TOEFL/IELTS等考试,达到外语条件后方可①派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八)申请人需符合我校《中国医科大学在职职工◤中长期出国(境)管理办法》(医大人发【2017】69号)文件(附件7)中的相关规定。
(九)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 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 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 已申报国家公派出①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 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因疫情原因申请放弃公派留学资格或资格№有效期内未能派出的除外)。
5. 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2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时间及方卐式
(一)申请准备。申请人经科室及所在院系审核同意后,自行或通过所在单位对╲外联系,取得※外方邀请信,并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①说明(附件4)准备申请材料。如申请的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机构合作奖学金对申请材料有特殊要求,则根据具体合作渠道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个人申请。申请人请↑于2022年4月10日-20日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ω 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后将申请材料报送至所在☆院系。
(三)院系推荐。所在院系需对卐申请人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研修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对其出国留学提出明确目标要求后,在《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6)中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
各院系汇总材料后,请于2022年4月21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学校人事处,包括:网上︾申请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的PDF版及纸质版∏、《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6)和《中国医科大学出国⌒ (境)学习交流项目申请↑表》(附件8)的Word版及纸质版。附件6与附件8纸质版均需加盖学院公章。
(四)学校审批。学校□人事处对申请者资格及材料进行复审后报送至国际事务部,国际事务部出具学校推荐公函及推荐人员名单,并上报辽宁省教育厅。
四、派出与管理①
(一)录取结果于2022年6月下旬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文件。
(二)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3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国家留学基金委原则上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三)出国留学人员的派出及管理按照我校《中国医科大学在职职工中长期出国(境)管理办法》执行。
(四)留学人员出国前须到↓学校人事处办理相关№派出手续,回国后须及时到人事处报到。详见人事处网站《中国医科大学出国事务指南》。
五、联系方式
国际事务部联系人:李希梅、白雪莹
联系电话:024-31939094转8002
人事〖处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4-31939638
报送邮箱:cmursc@cmu.edu.cn
办公地点:沈北校区综◣合楼【1304办公室
附件:
1. 选派办法.docx
2. 选派工『作流程.docx
3. 外语合格条件.docx
4. 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说明.docx
5. 常见问题解答.docx
6. 单位推荐意见表.docx
7. 中国医科大学在职职工中长期出国(境)管理办法.pdf
8. 中国医科大学出国(境)学⊙习交流项目申请表.docx
国际事务部 人事处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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