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
辽宁省教育厅近日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卐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的工作部署以及我省工作实际,2021年辽宁省教育厅继续开展国家留学基金委—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以下简称地方合作项目)。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该项目采取国家与地方※联合资助的方式,围绕我省高等教育的学科建设、学科带头人队伍建设、重点专业建︾设、重点实验室建设和重大科技平台建设等重点领域,选派我省高等学校的优秀教师赴国外一流院校研修,开阔国际视野,增强国际竞争力,全面提升我省∏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水平,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以及教育强省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选派计划
1. 选派规模:80人
2. 选派类别和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6-12个月
博士后:12个月
3. 资助内容:
资助内容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Ψ 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条件
1. 申请人须符合留学基金委↓《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附件1)和《2021年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附件2)规定的基本条件。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Ψ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德才兼备,业务精良,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端正的世①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4. 申请人须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及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5. 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我校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6. 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7. 外语水平应达到《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确定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附件4)。
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合格标准者,如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外语考试证∩明,如往年WSK/TOEFL/IELTS考试成绩单♂复印件。此类人员被录取,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参∑ 加WSK/TOEFL/IELTS等考试,获得相关培训结业证书或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后方可派出。同等条件ω 下,优先考虑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达到合格标准者。
8. 申请人需符合我⊙校《中国医科大『学在职职工中长期出国(境)管理办法》(医大人发【2017】69号)文件(附件9)中的相关规定。
9. 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①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因疫情原因申请放弃公派留学资格或资格有效期内未ㄨ能派出的除外);
(4)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2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申请时间及方≡式
1. 申请准备。申请人经科室及所在院系审核同意后,按照《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ω说明》(附件5)进行对外联系并准备申请〓材料。
2. 个人申请。申请人请于2021年5月1日—10日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2021年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网上报名指南》(附件6)要求填报留学信息并提交申请材料。完※成报名后,请将申请材料报送至所←在院系。
3. 院系推荐。所在院系需对申请人资格和申请材料进ぷ行审核,对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品德修养●及身体、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评审),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对其出国留学提出明确目标要求后,在《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8)中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并对上述表现做出评价。
各院系汇总材料后,请于2021年5月10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学¤校人事处。报送〒至人事处的材料包括:网上申请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和《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8)的电子版〓及纸质版。《单位推荐意见表》纸质版需加盖学院公章。
4. 学校审批。学校人事处对申请者资格及材料进行ξ 复审后报送至国际事务部。国际事务部出具学校推荐公函及推荐人员■名单,并上报辽宁省教育厅。
五、评审及录取时间
1. 评审:6月-8月,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评审,并确定录取人员名单。录取结果将于2021年8月ω底前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文件。
2. 培训:9月起,外语水平未达标的录取人员参加培训。
3. 派出:10月起,派出符合条件人员。
六、派出及管卐理
1. 办¤理同意派出函:留学人员派↘出前,须持我校审核后的外方邀请信复印件、翻□ 译件及外语合格证明等材料,在辽宁省教育厅办理审核手续后,与留学基金委联系办理同意派出函。
2. 派出及管理:留学人员在派出前,须与留学基金委和省教育厅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国际旅行Ψ 健康证明书》,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审核后再予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派出后应遵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规定。留学期间,留学人员应自觉接受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管理。
3. 出国留学人员的派出及管理按照我校《中国医科大▲学在职职工】中长期出国(境)管理办法》执行。
七、注意和说明
1. 2021辽宁地方项目申报补充说明:考虑到今年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申报时间⊙的特殊情况,我校申请2021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简称『面上项目,我校截止时间∞4月20日)人员可同时申报今年地方合作项目(我校申报截止时间5月10日)。如果被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录取,应由本人第一时间告知我校国际事务部,由学校国际事务部统一书面反馈省教育厅,已录取人员不再参与地方合作项目评审。此办法仅考虑今年地方项目特殊情况,不适用于其█他项目以及以后年度的项目实施。
2. 2021年申报地方合作项目人员,必须在网上报名前取得外方正式的邀请信,原则上不允许改派,其留学国别、留学单位、留学期限及资格有效期一经录取,不予变更。请务必认真审慎地做好相关计划安排,确保被录取后按期派▼出。
3. 申请表格填写的详实程度直接影响到专家的评判,请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因填写申请表格的重点在于证实出国研修的必要性,请在研修计划↓、学术基础、学习背︽景等方面加以论证;同时,国外留学院校的学科优势及邀请人的学术背景等应阐述清楚,与个人留学研究方向相←关。
4. 2021年,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逾期自动〗取消。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留学资格者,2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请各位申请人申报前务必做好教学、科研等工作以及家庭方面的统筹安排,确保在资格期限内派出。
5. 在申报和评⌒ 审期间,请保持所留通讯工具◣畅通,确保受理机构或留学基金委能及时联系╳到本人。
八、联系方式
人事处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4-31900985
报送邮箱:xdli@cmu.edu.cn
办公地点:沈北校区综合楼1506办公室
国际事务部联系人:曹老师
联系电话:024-31939094
附件:1: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
2:2021年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
3:选派工作流程
4:地方合√作项目外语合格条件
5: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
6:2021年地方合作项目网上报名指南
7:常见问题解答
8: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ㄨ见表
9:中国医科大学在职职工中长期出国(境)管理办法
国际事务部 人事处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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