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现已发布《2021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现就该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及项目介绍
1. 2021年计划选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及博╳士后2700人。
2.高级∏研究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6个月,访问学者的留学期ξ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3.留学人员主要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
4.留学人员主要通过所在单〓位或个人渠道联系国♀外留学单位派出,也可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合作协议派出。
5.国家留学基金为留学人员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是指用于资助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外学习生活『的经费,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二、申请条件
1.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附件1)规定的基本条件和《2021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附件2)规↑定的申请条件。
2.申请人须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3.高级研究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 〒55周岁(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实际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其中,教学科研人员重点支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或博士生导师,优先支持“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ξ 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卐等奖获得者等;行政管理人员重点支持具有副司局级(含)以上行政职务的人员。
4.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5.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我校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6.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7.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附件4)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派出要求者,如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反映其↘外语水平的考试证明,如往年WSK/TOEFL/IELTS等考试成绩单。此类人员如通过评审被录取,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报考WSK/TOEFL/IELTS等考试,达到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8.申请人需▲符合我校《中国医科大Ψ学在职职工中长期出国(境)管理办法》(医大人发【2017】69号)文件(附件8)中的相关规定。
9.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因疫情原因申请放弃公派留学资格或资格有效期内未能派出的除外);
(5)曾享受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々后服务尚不满2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时间及方式
1.申请准备。申请人经科室及所在院系审核同意后,自行或通过所在单位对ξ 外联系,取得外方邀请信,并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附件5)准备申请材料。如申请的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机构合作奖学金对申请材料有特殊要求,则根据具体合作渠道的相关规定执行。
2.个人申请。申请人请¤于2021年4月10日-20日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将申请材料报送至所在院系。
3.院系推荐。所在院系需对申请人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进行严格把关,对其出国留学提出明确考核要求后〓,在《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7)中出具有针对ω性的单位推荐意见。
各∩院系汇总材料后,请于2021年4月20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学校人事处。报送至人事处的材料包括:网上申请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和《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7)的电子版及纸质版▅。《单位推荐意见表》纸质版需加盖学院公章。
4.学校审批。学校人事处对申请者资格及材料进行复审后报送至国际事务部,国际事务部出具学校推荐公函及推荐人员╱名单,并上报辽宁省教育厅◆。
四、派出与管∞理
1.录取结果于2021年6月下旬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文件。
2.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2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3.如无特殊情况,国家留学基金委原则上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4.出国留学人员」的派出及管理按照我校《中←国医科大学在职职工中长期出国(境)管理办法》执行。
5.留学人员出国前须到学校人事处办理相关派出手续,回国后须及时到人事处报到。详见∑ 人事处网站《中国医科〗大学出国事务指↙南》。
五、联系方式
人事处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4-31900985
报送邮箱:xdli@cmu.edu.cn
办公地点:沈北校区综合楼1506办公室
国际事务部联系人:曹老师
联系电话:024-31939094
附件:1: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
2:选派办法
3:选派工作流★程
4:外语合格∏条件
5: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
6:常见问题解答
7: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
8:中国医科大学在职职工中长期出国(境)管理办法
国际事务部 人事处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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