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长江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学校的校名为长江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0956,湖北招↙生代码8410)。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918号(邮政编码:430074)。
第四条学校招生的主要类别为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含艺术类考生、技能高考生〖)。
第五条学校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和校内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 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第七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为学校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二)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结合历年〗各专业录取报到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招生来源计划。
(四)代表学校录取各类考生,负责处理录取中的各种问题。
第八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九条招生对象为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我校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和各省(市)招生政策规定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一条录取时,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投档分数为准。对于按照国家政策及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可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我校予以认可。
第十三条各专业不设定男女比例。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四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十六条学校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助学育人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人成才。请符合条件的新生于当年7—8月在生源所在地向当地教育局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十八条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由长江职业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策、规定为准。
招生咨询电话:027-87170101 87170202
招生信息网:http://zsjy.cjxy.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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