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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灾科技◥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校名称:防灾科技学╲院,英文名称:Institute of Disaster Prevention。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院校国际代码:11775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其主要职责包括执行㊣ 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落实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实施细则;制定本△校招生章程、招生工作管理制度及招生方案;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完成与招生相关的其他ζ 工作。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院不设置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从志愿”原则确定其专业。(学院在江苏省招◇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录取,其它省高招办▓有特殊要求时,按该省文件卐要求执行)。

                第十二条 对总分相同且填报专业相同的进档考生在分配专业时,理科※按数学、理科综合、英语、语文;文科按语文、英语、数学、文科综合;外语类专业按英语成绩排序▅优先安排高⊙分考生专业。

                第十四条 考生身体健康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①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进校后ω 复检。

                第十六条 学院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外语类专业限招英语♂考生,其它专业非英语考生慎重填报。

                第四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十九条 学院为符合学院相关规定并达到毕业标准的毕业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对符合《防灾︾科技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的学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院鼓励其入校前持《录取通知书》等有关证明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校后通过学院学■生资助中心向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地址:北京东∏燕郊开发区学院大街465号 邮编:101601

                咨询电话:(010)61596244 61591235 61595011 61596049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ㄨ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将按照№教育部要求进行复查审核工作。凡复查不〇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不同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防灾科』技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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