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信息工程学院银杏酒店管理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院概况
二、学院全称:成都信息工程学院银杏酒店管理学院
三、办学类别:独立学院
五、校址及网址:
学院网址:www.yihms.cn
第二章 组织结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招生就业处是我院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方☆面的主要职责是:全面系统地宣传我院的办学理念、教育思想,办学条件、学科特点、专业内涵和学生管理方面的情况;做好人才需求的预测工作;根据我院发展实际,教务处确定招生专业,招生就业处负责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组织和实施新生录取工作;组织招生工作改革的调查和科学研究。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各省分专业计划的制√定以各地人才需求情况、报考我院的生源情况、学生就业情况等为依据,招生就业处在规定时★间内将各省各专业招生计划报送各有关省的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主管部门,并向ξ社会公布(具体计划情况见附表)。
第九条 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
对专业ζ 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配的,按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参考考生其它专业志愿调剂Ψ录取到其它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配的,学院不予录取。录取后,艺术类专业与普通类专业不能互调。
第十一条 我院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的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三条 鉴于对口行业对从业者的普遍要求,建议报考我院旅游类、酒店类专业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疤痕。
第十五条 我院招收的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
二、文ζ化成绩认定:
三、专业成绩认定:
考生所在地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没有统一组织专∞业考试的,认定其他院校在当地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本、专科合格成绩,考生需在志愿』填报后向我院特快专递参加其他院校同类专业考试的合格证书原件。
第十六条 我院招生专※业均无男女生比例要求,且文︾理兼收。
第五章 招生工作人员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二十条 考卐生须在报名信息中向当地招办提供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并在录◥取期间保持电话畅通,以便必要的联系。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录取遗留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
第二十二条 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统一公布的录取信息外,我院将在校园网(http://www.yihms.cn)上公布〓录取结果,并在相关批次录取结束20天内下发录取通知书。
第七章 招生咨询
传 真:(028)87979200
(招生主页)http://blog.163.com/yihms_2007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县红光镇广场路1116号
附则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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