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为了保证赤峰学院2012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赤峰学院招卐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二、学校代码:10138
四、学校网址:http://www.cfxy.cn
六、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八、录取原则
2、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的生源不足,可依次录取其他志愿的考▅生。
4、区内美术学和艺术设计专业成绩以内⊙蒙古自治区美术类专业联考成绩为准;我校自行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区内音乐学〖、音乐表演、学前教育、区外的艺术设计、美术学、音乐学、学前教育)的专业考试成绩需达到我院所划定的专业合格标准ω 方可报考;我校在没有组织校考的】省份艺术类招生承认其本省相应专业联考成绩。
5、我校同意并执行相关省、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7、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除特别注明的专业外,执行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9、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属徇私ㄨ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及学籍。
九、美术学(巴林№石雕刻方向)是赤峰学院与巴林右旗巴林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巴林右旗巴林石矿业有限公司、科右中→旗金宏矿业有限公司联合培养项目,新生入校后签三方(校、企、学生)就业协议,合格毕业生全部到上述三个公司对口就业,原则上要求必须在上述公司工作满两年。
十一、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是我校与韩国湖南大学合作办学项目。
1、学校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对学生进♀行收费。
3、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学前可向当◥地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或在入学后向学校申请办理贷款。
学校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迎宾路西段
联系电话:0476-22058122205702
赤峰学院
2012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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