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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2012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招生层次:本科、专科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三章学历证书颁◆发
第四章学位授予
第七条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ω 学生,按国家有关规定颁发长春工业大学人文①信息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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