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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Ψ工商大学嘉华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北京工商大㊣ 学嘉华学院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独立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教发[2003]8号)依法办学。
第四条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校址位于北京市通州区宋庄南路甲1号。
第六条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学制为4年,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招生条件
第九条 学校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为确保考生利益,维护录取工作的公々正性和正常秩序,学院要求考生留下在录取过程∮中能与考生及家长直接取得联系的电话号码。考生应保☉证所提供电话号码的真实性、有效性。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十四条 录取时按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十六条 对于艺术类考生,按照以下规定:
2、北京、江西考生,需参加我院组织的校考。如校考生源不足,承认省美术类和编导类联考合格证,如生源还不足,承认三本以上校考美术类和编导类合格证。
4、录取时,文化课成绩线上按专业课(校考)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往届生的录取︻和应届生一视同仁,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 本《章程》若ζ 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北京工商大学嘉々华学院网址:www.canvard.edu.cn
010-69597784(传真)
二○一三年三々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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